
[definition] 定义的旧称
定义。对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外延,给予确切、简要的说明。 清 马建忠 《马氏文通·正名》:“凡立言,先正所用之名以定命义之所在者曰界説。”自注:“界之云者,所以限其义之所止,使无越畔也。” 严复 《译<天演论>自序》:“其为天演界説曰:‘翕以合质,辟以出力,始简易而终杂糅。’” ********* 《本刊与民众》:“什么是民众?这虽没有一定的界说,我以为搜括民膏摧残国势的军阀与贪官污吏不在内。”
"界说"是汉语词汇中具有明确逻辑学内涵的术语,指对事物本质属性进行精确限定的定义方式。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的释义,该词特指"对某一概念或事物所作的界定性说明"(来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本质属性界定 界说通过"属加种差"的逻辑方法构建定义,如《辞海》所述:"先确定被定义项所属的更大类别(属概念),再指出其区别于同类事物的特有属性(种差)"(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例如对"平行四边形"的界说为"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其中"四边形"为属概念,"两组对边平行"为种差。
二、学术规范要求 在学术写作中,界说需遵循三项原则:1) 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外延相等;2) 避免循环论证;3) 使用清晰明确的表述方式。这种规范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后经中国逻辑学家金岳霖在《逻辑》专著中系统阐述(来源:金岳霖《逻辑》)。
三、学科应用价值 作为概念澄清的基础工具,界说在法学、哲学、数学等领域具有特殊重要性。以法学领域为例,《法学方法论》强调:"法律概念的精准界说是构建法律体系的前提,如'法人'概念必须明确其与自然人的本质区别"(来源:王利明《法学方法论》)。
“界说”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解释:
基本定义
界说(jiè shuō)指对事物或概念的定义或范围的明确说明,旨在帮助人们更清晰地理解其内涵与外延。它由“界”(范围、边界)和“说”(陈述、说明)构成,强调通过界定来阐明本质特征。
历史与演变
该词是“定义”的旧称,常见于传统文献中。例如清代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提到“界说”用于正名定义,严复在翻译《天演论》时也使用此词。
语言学中的应用
在训诂学中,“界说”又称“义界”,即以定义方式解说词义。例如《说文解字》用“正圆之器”定义“规”,通过属类区分(如“蛟,龙之属也”)明确词义界限。
近义词与关联概念
近义词包括“定义”“释义”,但“界说”更强调通过划定边界来规范概念,如《汉典》所述“限其义之所止,使无越畔”。
现代使用场景
当代语境中,“界说”多用于学术或正式文本,例如哲学、逻辑学中对概念的严谨界定,或文学研究中对术语的阐释。
总结来看,“界说”是一个兼具历史深度和学术性的词汇,核心功能是通过明确边界来精准表达概念。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例句或古籍引用,可参考《说文解字》《马氏文通》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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