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赤历 ”。 宋 至 清 初,上级财政机关稽核各州县官府钱粮的册籍。 宋 庄简 《论王子献等札子》:“ 襄城 一邑,科率至十七万,谓之助国钱,更不抄上赤歷。”《续资治通鉴·宋孝宗淳熙四年》:“其后 元鼎 奏:‘驱磨本州财赋,惟凭赤歷,难以稽考。’”《醒世姻缘传》第四二回:“ 侯小槐 又説:‘小人只有四十亩地,赤歷可查。’”《清史稿·食货志二》:“﹝ 顺治 十一年﹞有赤历,令百姓自登纳数,上之布政司,岁终磨对。”《清史稿·食货志二》:“﹝ 康熙 ﹞十八年,令州县每岁将日收钱粮流水簿解使磨对,罢赤历。”
见“ 赤歷 ”。
“赤历”是中国古代财政文书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作为地方官府征收钱粮的登记册籍。该词由“赤”(红色)与“历”(记录)组合而成,其名称源于明清时期官方文书的装帧颜色和用途特征。
根据《中国历史大辞典》记载,赤历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明代。州县官吏每年会向纳税户发放赤历册,要求百姓自行填写应缴田赋数额,并投递至官府指定的“柜”中,这一过程称为“自封投柜”。清代沿袭此制,赤历内容包含土地面积、户主信息及分项税银数据,具有法律凭证功能。
从文书学角度分析,赤历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作为征税依据,需经官府复核后存档;另一方面作为民户完税证明,需由纳税人保留副件备查。据《明清赋役制度研究》考证,该制度在雍正年间推行“摊丁入亩”改革后逐渐被滚单、串票等新型赋税凭证取代。
现代汉语中,“赤历”已成为历史专业术语,主要用于研究明清经济史。其核心语义可概括为:以红色封套装订的官方赋役登记簿册,体现古代赋税征收程序的规范化特征。
“赤历”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词语,其含义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赤历”指宋至清初时期,上级财政机关用于稽核各州县官府钱粮的册籍。这类册籍记录了地方财政收支、赋税征收等情况,是中央监管地方财政的重要工具。例如《续资治通鉴》提到“驱磨本州财赋,惟凭赤历”,说明其作为财务审计依据的作用。
有少数来源(如)提出“赤历”为成语,形容“极度残酷的暴政”,可能与“赤”象征暴力、“历”指统治手段相关。但这一解释未见于权威史料,或为现代引申义,需谨慎参考。
“赤历”的主流含义为古代财政册籍,是研究宋至清初经济制度的关键词。其他解释可能为衍生或误读,需结合历史文献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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