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种温器。三足有柄,用以煮物。《急就篇》卷三“锻铸铅锡鐙锭鐎” 唐 颜师古 注:“鐎谓鐎斗,温器也,似銚而无缘。” 马衡 《中国金石学概要》第三章五:“鐎斗,温器也。三足有柄,所以煮物……枪又鐎斗之别名,枪即鐺也。用之於军中者,则谓之刁斗。《广韵》以刁斗释鐎, 孟康 以鐎器释刁斗(《史记·李广传》集解)。二者之容量皆受一斗,实同物而异名也。”
鐎斗(jiāo dǒu)是中国古代一种兼具温煮与警示功能的青铜器皿,盛行于汉晋至唐宋时期。其核心特征与用途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鐎斗通常为盆形器身,下承三只细高足,一侧附有长直柄(鋬),便于手持移动。器身多无盖,口沿外侈,整体形似带柄铜锅。这种设计既利于架在火源上加热,也便于行军时悬挂携带。
主要用于温热酒水或食物,常见于军营与宴饮场合。士兵可将鐎斗置于炭火上加热羹汤,《史记》注疏中称其“温器,三足有柄”。
因金属材质导热快,沸腾时声响明显,夜间巡逻士兵会敲击鐎斗示警,故又称“刁斗”。杜甫《夏夜叹》中“竟夕击刁斗”即指此用途。
“鐎”字从金从焦,《说文解字》释“鐎”为“温器也”,强调其金属材质与加热功能;“斗”则形容其舀取液体的斗状器形。二字结合精准概括了器物的物理属性与使用场景。
江西海昏侯墓、西安何家村窖藏均出土过汉代至唐代的青铜鐎斗,器身常饰弦纹或兽面纹,部分带铭文。这些实物印证了《博古图录》中“汉鐎斗,高六寸八分,深三寸三分……”的形制记载,成为研究古代军制与生活的重要物证。
文献参考
许慎《说文解字·金部》(中华书局影印本)、王黼《宣和博古图录·卷二十》、杜佑《通典·兵制》对鐎斗的军事用途有明确记载;现代考古报告见《南昌海昏侯墓出土文物研究》(文物出版社)。
鐎斗(jiāo dǒu)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青铜器,具有多功能用途,主要流行于汉魏六朝时期。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鐎斗又称“刁斗”,是一种三足带柄的青铜温器或炊器。其名称源自容量单位“斗”,可容一斗粮食或液体。马衡在《鐎斗考》中将其明确归类为温器。
鐎斗体现了古代青铜铸造工艺的实用性设计,如南阳博物院藏汉龙首柄铜鐎斗以龙首装饰展现艺术性,而鹅首造型则反映汉代动物形象的应用。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看南阳市博物院、绩溪县博物馆等权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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