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对被控告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的权利。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诉讼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权利,具体指当事人(尤其是刑事被告人)及其代理人针对指控进行申辩、提出证据和理由,以反驳控诉或减轻责任的权利。以下从汉语词典及法律角度分层解析: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辩护权即通过申辩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定资格,强调语言表达与理由陈述的正当性。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建议检索关键词“辩护”“权利”。
主体与对象
权利主体主要为刑事被告人,延伸至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行使对象包括司法机关的指控或对方当事人的主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明确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行使方式
来源:《刑事诉讼法》第35条。
内容范畴
涵盖质证权(质疑证据)、辩论权(发表意见)、沉默权(拒绝自证其罪)等,形成对抗性诉讼程序的核心。
学术支持:参见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六版)第四章“辩护与代理”。
辩护权是宪法性权利,直接体现《宪法》第130条“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保障诉讼公平与人权尊严。其价值在于:
权威参考:中国宪法学会《宪法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23年)第8章“公民基本权利”。
中国古代“两造具备,师听五辞”(《尚书·吕刑》)已蕴含辩诉雏形,现代辩护权制度成型于清末修律,1982年宪法正式确立其地位。当前通过《法律援助法》等持续完善权利保障机制。
来源:张晋藩《中国法制史》(中华书局,2021年)第12章“近代法律变革”。
注:以上引用文献可通过国家图书馆数据库、司法部官网或权威学术平台验证原文。法律条文以全国人大官网发布文本为准。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进行申辩、反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核心诉讼权利。以下从定义、内容、地位与意义三方面详细解释:
辩护权源于《刑事诉讼法》,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通过申述、辩解、举证等方式,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权利。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
总结来看,辩护权不仅是个人对抗不当指控的法律武器,更是现代法治国家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或参考搜狗百科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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