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帝慰谕公卿、诫约朝臣的文书之一。《新唐书·百官志二》:“凡王言之制有七……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於旧则用之。” 吴晗 《明代民族英雄于谦》:“兵部右侍郎虽只是正三品官,却因为是中央官,又是皇帝特派的,奉有敕书(皇帝的手令)可以便宜行事,是中央派驻地方的最高官员,职权就在三司之上了。”参阅《唐六典·中书省》、《新唐书·百官志二》。
“敕书”是中国古代皇帝专用的一种下行公文文书,主要用于传达皇帝的诏命、指示或任命。其核心含义可从权威辞书角度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与性质
敕书是皇帝亲自下达或授意发布的正式命令文书,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行政权威。它代表了皇帝的意志,是国家政令传达的重要形式之一,常见于官员任命、封赠爵位、颁布政令或训诫臣僚等场合。其性质属于“诏敕文书”的一种,体现了皇权的至高无上。
词源与字形释义
主要用途与分类
敕书根据具体用途可分为多种类型:
格式与特点
敕书有严格的格式规范,通常包括:
历史沿革与地位
敕书制度源于先秦的“命”、“诰”,秦汉以后逐渐规范化,唐宋时期达到鼎盛,形成完备的敕书体系(如唐代敕书分“发日敕”、“敕旨”、“论事敕书”、“敕牒”四类)。它是中央集权制度下皇权行使的直接体现,是研究古代政治制度、职官制度、文书档案史的核心史料之一。
说明: 由于未能通过当前搜索验证到可直接引用的、符合严格学术规范的在线汉语词典或古籍数据库链接(如《汉语大词典》、《辞源》网络版或权威机构发布的古籍影像),本文释义主要依据《汉语大词典》、《辞源》(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等权威工具书对“敕书”条目的传统解释,以及学界对中国古代公文制度(特别是诏敕文书)的通识性研究结论。为符合原则并确保信息准确可靠,建议读者在需要严格学术引用时,查阅上述权威纸质辞书或通过官方认证的古籍数据库(如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华古籍资源库”)获取原始文献依据。
“敕书”是古代中国皇帝或高级官员下达命令的正式文书,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敕书”读作chì shū,指皇帝颁发的官方文书,主要用于传达政令、诫勉官员或封赏爵位。其内容严肃庄重,常见于慰谕公卿、诫约朝臣等场景。
二、用途与分类
三、历史演变
四、相关词汇
例句参考:
如需查看更多历史案例或具体分类,可参考《唐六典》《新唐书》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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