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视厌恶。《礼记·大学》:“所谓齐其家在脩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 明 李开先 《老黄浑张二恶传》:“书舍禪房,歌楼酒肆,以及大小衙门,无不游歷,需索者亦无不贱恶迴避之者。”
"贱恶"是由"贱"与"恶"两个语素构成的复合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鄙视厌恶"的双重含义。该词属于书面语范畴,常出现在古代文献和现代学术论述中,多用于表达对某种品行或现象的否定态度。
从构词法分析,"贱"本义指价格低廉,引申为地位卑下,《说文解字》训为"贾少也"。在复合词中承担"轻视、贬低"的动词功能。"恶"在《广韵》中注音"乌各切",本指丑劣事物,此处作动词表憎恶。二者结合形成递进式语义结构,即先判定事物价值低下,继而产生厌恶情绪。
该词的现代使用多见于伦理评判语境。如《礼记·大学》"所恶于上,毋以使下"郑玄注中即有"贱恶"连用的表述模式。在道德哲学领域,常与"好善"形成对举,构成价值判断的完整体系。使用时应搭配具体宾语,如"贱恶谄媚之行""贱恶欺诈之举"等规范用法。
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中将此类复合词归入"反义联合"结构,强调其语义的辩证统一性。现代汉语中虽使用频率较低,但在涉及传统文化研究的学术著作中仍保持特定表达功能,尤见于道德批判、价值论述等严肃语境。
“贱恶”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jiàn è,其核心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解释:
轻视厌恶
源自古代文献,如《礼记·大学》提到“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指因个人偏见而对他人产生轻视或厌恶的情绪。明代李开先的《老黄浑张二恶传》中也有类似用法,描述因行为不端而遭人排斥的现象。
品德卑劣、行为恶劣
部分现代词典(如查字典)将其扩展为成语,形容人品低劣、道德败坏,带有强烈贬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或《查字典》的详细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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