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犹委任。 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三:“ 王元泽 奉詔修《三经义》,时 王丞相 介甫 为之提举,盖以相臣之重,所以假命於其子也。”
(2).指虚假的人命案。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自尽》:“前论七杀命案,有真命中之假命,是谓借尸、图赖;自尽命案,有假命中之真命,是谓威逼致死。”
“假命”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因语境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类解释:
委任
指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授予某人权力或职责。例如宋代蔡绦在《铁围山丛谈》中提到,王安石(王丞相)曾以提举身份委任其子王雱(王元泽)编修《三经义》。
虚假的人命案
指通过伪造死亡或伤害事件来诬陷他人。清代黄六鸿在《福惠全书》中区分了“真命中的假命”(如借尸图赖)和“假命中的真命”(如威逼致死)等情形。
假装死亡或假扮死者
源自古代故事,形容为逃避追捕或困境而伪装死亡的行为。例如:
“假命”的两种核心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铁围山丛谈》《福惠全书》等原始文献。
《假命》是一个汉字词语,由“假”和“命”两个字组成。下面分别对其拆分部首和笔画、来源、繁体、古时候汉字写法、例句、组词、近义词、反义词进行解释。
假命的拆分部首为“亻”和“口”,分别代表人和口,表示“假命”的意思与人和言语相关。根据笔画数,假命的总笔画为9画。
《假命》这个词源于古代汉字的使用。在古时候,人们相信命运的力量,同时也相信人的言语能够左右命运。因此,命运与人的言语之间产生了一种联系,形成了“假命”的概念。
在繁体字中,假命的写法保持原样,没有变化。
根据古代的汉字书写规则,假命可以写作“假命冖口”。其中,“冖”为覆饰广字头部分,表示遮掩或覆盖的意思,与“假”的含义相对应。
他以假命运压制他人的意见。
假话、假想、假如、命运、命令、命脉
假寐、死神、命途、人口命运
真实、命定、必然、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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