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乐曲名。《楚辞·大招》:“ 伏戏 《驾辩》、 楚 《劳商》只。” 王逸 注:“《驾辩》、《劳商》,皆曲名也。”《文选·左思<吴都赋>》:“或超《延露》而《驾辩》,或踰《緑水》而《采菱》。” 刘逵 注:“《楚辞》曰:‘ 伏羲 《驾辩》。’ 伏羲 作琴,始造此曲。”
驾辩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需拆分释义:
字义解析:
合成词义:
指驾驭言辞的能力,即通过语言掌控局面或说服他人。多见于先秦文献,如《楚辞·大招》中“驾辩”被释为“曲名”,实为借音乐隐喻言辞的感染力(王逸注)。
文献例证:
引申与演变:
后世渐引申为“善辩之才”,如《艺文类聚》引汉赋“骋驾辩之如流”,形容辩才敏捷。
权威参考来源:
“驾辩”是中国古代文献中记载的一首乐曲名称,其解释主要来源于《楚辞》及相关注释:
基本含义
“驾辩”是上古时期的乐曲名,相传由伏羲(伏戏)创作。该名称最早见于《楚辞·大招》,与另一首楚地乐曲《劳商》并列提及,原文为:“伏戏《驾辩》、楚《劳商》只。”
文献出处与注释
文化意义
该乐曲被视作中国音乐起源的象征之一,反映了先秦时期对上古圣王的文化追溯。其名可能与“驾驭音律、辩析声调”的创作特点相关,但具体曲调已失传。
注:由于现存记载较少,现代研究多基于古籍注释展开分析,未发现更多考古或乐谱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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