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官府派民户养马以供军用的制度。 庆历 间试行于 河北路 。 熙宁 五年, 王安石 实行新法,遂行户马法、保马法。《宋史·兵志十二》:“户马者, 庆历 中尝詔 河北 民户以物力养马,以备官买。 熙寧 二年, 河北 察访使 曾孝宽 以为言,始参考行之。” 宋 俞文豹 《吹剑录》:“弛户马、保马、宽青苗助役钱。” 金 亦有户马制。 宋 周煇 《北辕录》:“马料供于民,谓之户马。”
"户马"是古代中国户籍制度与马政结合的特殊称谓,具体指按户籍征调民间饲养的马匹。这一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制度性特征,主要包含以下四方面释义:
基本词义解析 "户"指户籍登记单位,"马"指代牲畜资源。组合后特指官府按户籍摊派给民户饲养的军用马匹,其词义核心在于"按户征马"的制度属性。《宋史·兵志》记载该制度肇始于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
制度实施背景 宋代为应对北方游牧民族威胁,推行"保马法"(亦称户马法),规定河北、河东等地民户按资产等级养马,官府定期查验。每户需饲养1-2匹战马,达标者减免赋役,亡失则需赔偿。
饲养管理规范 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户马需烙印官记,禁止宰杀交易。民户每年需接受巡检,马匹体高须达四尺二寸以上,饲养标准包含精料配给与疫病防治要求。
制度演变与消亡 元代发展为"刷马制",强制征调民马;明代改为"马户"徭役制,按田亩数摊派养马任务。至清雍正年间,随着火器普及,该制度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需特别说明,现代《汉语大词典》将"户马"释为"宋代户籍登记在官的马匹",此释义源自马端临《文献通考》对宋代马政的专项记载。该词作为历史专业术语,现今主要用于宋史、古代军事制度等研究领域。
“户马”是宋代推行的一种军事制度,指官府派民户养马以供军用的政策。以下是详细解释:
制度背景
该制度最初于庆历年间(1041-1048年)在河北路试行,后因王安石变法在熙宁五年(1072年)正式推行,形成“户马法”与“保马法”结合的体系。
实施方式
官府根据民户的财力(“物力”)分派养马任务,养成的马匹由官方收购用于军事。例如《宋史·兵志十二》记载:“河北民户以物力养马,以备官买。”
历史演变
争议与影响
该制度加重了民户负担,部分文献如《吹剑录》提到“弛户马”的呼声,但客观上提升了宋代军马供应能力。
注意:部分资料(如)将“户马”误释为形容家庭繁荣的成语,实际应为特定历史制度,需以权威史料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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