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验契据。《战国策·齐策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
合券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主要指古代用于验证契约或符节真实性的凭证制度。其核心含义可概括为以下两点:
契约凭证的契合
在古代商业或借贷活动中,双方订立契约(如借据、合同)时,常将书写有相同内容的竹木或金属凭证一分为二(称为“券”或“契”),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各执一半。当需要履行契约或核对信息时,双方需将各自持有的部分拼合在一起(即“合券”)。若两半能完全吻合(“合券”),则证明契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方可据此执行条款(如偿还债务)。这体现了古代社会对契约严肃性的保障机制。
符节信物的勘验
在政治、军事领域,“合券”亦指用于验证身份或传达命令的符节制度。例如,朝廷派遣使者或调动军队时,会将刻有特殊标记或文字的符节(如虎符)剖分为二,君主与执行者各持一半。当需要执行任务时,使者或将领需出示所持符节,与朝廷保存的另一半进行拼合(“合券”)。只有两半严丝合缝地契合,才能确认指令的真实性并执行。这一制度是古代重要的信物验证与权力控制手段。
文化意义
“合券”不仅是一种实用制度,更蕴含了“信诺必践”“凭据为证”的文化观念,反映了古人对信用体系和权责关系的重视。其形式虽随时代演变(如后世演变为盖章画押),但“契合验证”的核心思想对中国传统契约精神与行政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参考来源:
《周礼·地官·质人》、《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国古代契约发展简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符节制度研究》(中华书局)。
“合券”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判断:
一、古代经济行为(主要含义) 指核验借贷契据的流程。古人用竹板刻写借据,将竹板一分为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各持一半。收债时需将两半竹板合验,确认无误后完成债务清算。该用法最早见于《战国策·齐策四》中冯谖为孟尝君收债的典故。
二、现代引申含义(少数场景) 在部分语境中可引申为共同持有凭证或共担责任,如提到“形容共同利益关系”,但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并不常见。
建议:研究古籍或历史文本时,优先采用第一种解释;若在现代文本中遇到该词,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指向。
阿米巴痢疾拔突悲文闭门酣歌兵贵神速逋慢苍极赪桐仇对寸土不让单舸敌体丢卒保车放翻贡市骨炭还反虾蟆陵函钟褐盖坏分子槐实涣鳞鹄眄裌袄茄袋脚骨拐解发讦切介卒粳粮近庙九征靠家大孔聃连浪蠡酌管窥乱放孪生子伦色绵微品貌诮诘晴快青览穷搜人取我与沈阳故宫麝香草史编示样石中黄树蜜舜日尧年讨年恬娱题亲投注唾井瓦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