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顺安定。《书·洛诰》:“奉答天命,和恒四方民。” 蔡沉 集传:“和者,使不乖也;恒者,使可久也。”一说犹和悦。 唐 柳宗元 《非国语上·无射》:“圣人既理定,知风俗和恒而由吾教,於是乎作乐以象之。”
"和恒"是一个古汉语词汇,主要见于先秦文献,其含义可从字义和典籍用例两方面进行解析:
一、字义解析
和
恒
二、典籍用例与释义
"和恒"最早见于《尚书·周书·洛诰》,原文载:
"伻来毖殷,乃命宁予以秬鬯二卣,曰明禋,拜手稽首休享。予不敢宿,则禋于文王、武王。惠笃叙,无有遘自疾,万年厌于乃德,殷乃引考。王伻殷乃承叙万年,其永观朕子怀德。和恒四方民。"
此处"和恒"指以和谐稳定的方式治理四方百姓,强调使民众生活协调有序、长治久安。汉代孔安国传注:"以和常天下之民",即通过持久的和谐之道安定天下。
三、权威辞书释义
据《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和恒:和顺安定。《书·洛诰》:'和恒四方民。' 孔传:'以和常天下之民。'"
此释义突出该词的社会治理内涵,体现儒家"政通人和"的治理理想。
四、语义延伸
后世文献中,"和恒"渐被"和衷""雍和"等词替代,但其核心精神融入中国传统文化:
结论
"和恒"是由"协调"与"恒常"合成的古汉语词,特指通过持久和谐的方略实现社会稳定,承载中国古代政治智慧的核心价值。其经典用例见于《尚书》,释义可参考《汉语大词典》及汉代经学注疏。
注:因"和恒"属古籍专词,现代辞书收录有限,释义主要依据《尚书》及历代注疏。如需深入考据,可查阅中华书局点校本《尚书正义》或《汉语大词典》纸质版。
“和恒”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以从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和恒”指和顺安定,强调和谐与持久的结合。该词出自《尚书·洛诰》中的“奉答天命,和恒四方民”,意为顺应天命,使四方百姓和睦安定。
部分学者(如唐代柳宗元)提出“和恒”可引申为和悦,即通过和谐达到民众心悦诚服的效果。
在牙科术语中,“恒”常用于“恒牙”,指人类乳牙脱落后长出的永久性牙齿,但此用法与“和恒”原义无关。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尚书》原文或权威词典(如查字典、HttpCN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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