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旧称官衙正在审理的案件。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驭衙役》:“至于上司号件未完,差舍守催,经承每日供给,肥肉大酒,唤唱包娼,及其临行,需索差钱路费,非五十金、百金不止。”
(2).挂过号的函件、电报等。
“号件”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以下两种主要含义:
旧时官衙正在审理的案件
这一含义源自清代文献,如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驭衙役》中提到的“上司号件未完”,指官府尚未审结的案件。此类案件通常需要经过正式登记和流程处理,属于官方审理的范畴。
挂过号的函件、电报等
指经过登记或编号的正式文件、信件或电报。这类文件因有记录可查,常用于需要追踪或确认的场合,例如官方文书或重要通信。
补充说明: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福惠全书》原文或权威词典中的释义。
《号件》是一个中文词汇,可以指代一种特定的文件或信件。它常常用于形容一些重要或紧急的公函或公文文件。
《号件》这个词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组成:「号」和「件」。其中「号」的部首是「口」,有四划;「件」的部首是「人」,有四划。
《号件》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行文方式。在古代,人们为了提高公文的正式程度和重要性,常常会在文件上标明一个特定的「号」字。这个「号」可以指示文件的紧急程度或者是其在一系列文件中的顺序。而「件」则表示这个文件本身。
《号件》在繁体中文中的书写并无不同,仍然是「号件」。
在古代,「号件」的写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依据个人书写习惯而有所不同。由于「号件」是一种称谓或者标记,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人群中,其书写方式可能会有细微的变化。
1. 政府发出了一封紧急号件,要求全体公务员尽快回复。
2. 这份号件上有重要的通知内容,请务必认真阅读。
号碼、号召、号角、文件、信函等。
公文、公函、公告、函件等。
非文、私函、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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