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户的名籍。古时官妓属乐部,故称。亦指乐户或官妓。 唐 杜牧 《张好好》诗序:“ 好好 年十三,始以善歌来乐籍中。” 元 无名氏 《云窗梦》第一折:“两京诗酒客,烟花杖子头。老身姓 郑 ,是这 汴梁 乐籍。”《古今小说·众名姬春风吊柳七》:“当日就唤老鴇过来,将钱八十千付作身价,替 月仙 除了乐籍。” 清 赵翼 《高邮吊毛惜惜》诗:“死忠事岂责蛾眉,乐籍偏成此段奇。” 姚雪垠 《李自成》第二卷第十七章:“她原是清白良家女子,持身甚严,并非出身乐籍,可以随便欺负。”
“乐籍”是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一种特殊户籍制度,主要涉及音乐从业者及官妓群体。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乐籍”指乐户的名册,古代官妓隶属乐部管理,因此其户籍被称为乐籍。该词既可指代这类名册,也可直接指代乐户或官妓本身。
清雍正年间废除乐籍制度,但相关群体直至近代仍受社会歧视。这一制度深刻反映了古代等级社会对艺术从业者的压迫。
注:如需进一步了解乐籍制度对传统音乐的影响,可参考、6中的制度发展分析。
《乐籍》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音乐谱子或曲谱,特指古代音乐的谱表。
《乐籍》的部首是⺳(木字旁),共有9个笔画。
《乐籍》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司徒·大司乐》一书,原意是指记录乐曲的册子。后来,这个词逐渐演变为指乐谱,用来指代音乐的记谱法。
《乐籍》的繁体字为「樂籍」。
在古代,「乐籍」也有不同的写法,包括「樂籍」、「樂藉」等。这些写法都是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地域发展而来。
1. 这本《乐籍》保存完好,是音乐史上的宝贵资料。
2. 他练习了很多乐谱,但最喜欢的还是《乐籍》中的曲子。
乐谱、乐曲、乐器、乐章、乐队、乐音
乐谱、谱子、乐譜
白描(指没有记谱的音乐演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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