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family of the victim in a murder case] 旧指人命案中被害人的家属
命案中受害人的家属。《元史·刑法志四》:“诸两家之子,昏暮奔还,中路相迎,撞仆于地,因伤致死者,不坐,仍徵钞五十两给苦主。”《水浒传》第三一回:“﹝知府﹞着人打捞起四个尸首,都检验了。两个是本府公人,两个自有苦主,各备棺木盛殮了尸首。”《官场现形记》第五七回:“地保又出去追问苦主,方纔晓得是豆腐店的儿子。”
苦主是汉语中具有多重语义的法律与民俗术语,其核心含义指在刑事案件中直接受害的当事人或其家属。根据权威辞书及法律文献,可具体分为以下两类解释:
刑事案件受害方
《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商务印书馆)定义“苦主”为“指人命案件中被害人的家属”。例如在凶杀案中,苦主通常指代失去亲人的直系亲属,其法律地位在传统司法程序中具有申诉权。此用法多见于明清律例及公案文学,如《醒世恒言》中“苦主执命,官府断案”的表述。
权益受损的控诉主体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上海辞书出版社)补充其引申义为“因受损害而向官府或对方提出控告的人”,常见于古代田产纠纷、债务诉讼等民事案件。例如清代《刑案汇览》记载佃农因土地侵占而“充作苦主上告”。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苦”字强调受害者的悲苦境遇,“主”则凸显其案件核心地位。该词现代多用于法制史研究及司法文书,部分地区方言仍保留“苦主”指代经济纠纷中受损方的用法。
“苦主”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词汇,其内涵随时代和语境演变而扩展。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苦主”最初指在命案或重大纠纷中受害人的直系家属。例如《元史·刑法志》记载,若因意外导致死亡,官府需“征钞五十两给苦主”作为赔偿。
现代法律语境
在当代司法领域,“苦主”更偏向于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或其家属,强调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诉求。
古代社会的象征
古代“苦主”常因土地侵占、冤屈未申等问题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如田地被邻居强占却申诉无果的人。这类案例反映了传统社会中司法不公与民间互助的双重性。
社会责任的体现
苦主不仅是受害者,也是社会问题的揭示者,其存在促使社区关注公平与救济机制。例如《水浒传》中,知府验尸后需联系苦主处理后事。
ACGN领域的衍生义
在网络亚文化(尤其是ACGN圈)中,“苦主”被戏称为感情关系中遭受背叛的一方,即伴侣“被戴绿帽子”的男女主角。这一用法带有调侃色彩,多见于二次元作品讨论。
媒体与日常使用
港台媒体报道命案时仍沿用传统含义,如“苦主家属要求司法公正”;而网络语境下则偏向情感纠纷的幽默表达。
“苦主”从传统法律术语到现代多元文化符号的演变,体现了语言随社会需求而发展的特点。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元史》等古籍或当代法律文献。
半脱产璧角并耦毕雨箕风餔糟啜漓吃白相饭跐牙儿错乱大脑皮层倒産彫飕低庳独一无二耳学蜂帐纷轮俯偻附同高邮管用匦使孤军深入鼓子好心办坏事红酥皇隰溷圊牋疏开统亢礼糠糜老实巴焦辽空立业安邦龙逢沦昧闷乱棉鞋名品木栅门潘文乐旨起船碁人任过认赔人身软丢丢软谈丽语萨杭生户石莲十愆説话客四棱碎虫零杵同时亡衅嵬昂下昼新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