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notorious bandit boats] 出没于长江上的强盗船只
有江盗百艘。——清· 邵长蘅《青门剩稿》
“江盗”是汉语中对江河区域盗匪群体的特指称谓,其核心含义可追溯至古代文献与历史记载。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江盗”指“在江河水域进行劫掠的盗匪”,尤指以船舶为工具、依托水道实施抢劫的非法组织。这一群体在历史上多出现于航运繁忙的流域,例如长江、珠江等主干水道,通过劫掠商船、勒索船户等方式获取财物。
从历史背景看,江盗活动与古代水运发展密切相关。《明清社会史论》记载,明代中后期长江下游因商贸繁荣,催生了以“江上飞贼”为名的职业化盗匪团伙,其组织结构严密,常以家族或地域为纽带。清代《漕运全书》中更将江盗列为威胁漕运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官府曾多次实施“剿江令”以遏制其蔓延。
江盗的活动特征包括:一是流动性强,依托船舶快速转移;二是季节性明显,多趁汛期或大雾天气作案;三是与沿岸地方势力存在利益勾连。据《中国水运史》考证,部分江盗会伪装成渔民或商贩,利用码头据点互通消息。
该词的语义演变经历了从具体指代到文学象征的扩展。例如《水浒传》中“浪里白条张顺”等人物形象,便融合了江盗的骁勇特质与江湖义气。现代语境下,“江盗”一词多用于历史研究或文学创作,其实际指涉已随水运安保体系完善而逐渐消亡。
“江盗”是汉语中的一个历史词汇,指出没于长江水域的强盗或劫船匪徒,其具体含义及背景可归纳如下:
“江盗”特指以长江为主要活动范围的强盗团伙,主要通过船只进行劫掠活动。该词最早见于清代文献,如邵长蘅《青门剩稿》记载:“有江盗百艘”,直接描述了江盗的规模及水上作案特点。
地理与经济因素
长江作为古代重要水路,商船往来频繁,成为盗贼劫掠的天然目标。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繁荣,依赖水运的贸易增加,为江盗提供了作案机会。
社会管理缺失
官府长期“重陆轻水”,对水域治安疏于管控,导致江盗猖獗。部分渔民、沿岸居民甚至捕役因生计所迫沦为盗匪。
文化符号延伸
江盗与“江湖”“江洋大盗”等词关联,反映了古代对水域盗匪的泛称。顾炎武曾提到“滨江则有江盗”,说明其已成为特定社会现象的代称。
如需进一步了解明清时期水域盗匪的治理与影响,可参考《青门剩稿》及明清地方志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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