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政府按田地类别、等级而定的田赋标准。《明史·食货志二》:“凡重者轻之,轻者重之,欲使科则适均,而亩科一石之税未尝减云。”
(2).指按田赋标准收税。 陈虬 《救时要议》:“地方官督劝居民赴佃,量给遣费,到佃后官给籽种三年,始行科则,当无有不乐从者。”
科则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背景和现代延伸含义的词汇,其核心释义如下:
科则(kē zé)指按田地类别级制定的赋税征收标准。古代中国为平衡税负,将土地按肥瘠、位置等划分为不同等级(即“科”),每等级对应不同的税率或征收规则(即“则”)。例如《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按田地类别级规定的田赋标准”。
在明代赋税制度中,“科则”是田赋征收的核心依据。政府通过丈量土地、划分等则(如上、中、下田),制定差异化的税粮标准,以实现税负相对公平。这一制度在《明史·食货志》中有明确记载:“凡田以近郭为上地,迤远为中地、下地。五尺为步……册成,粮额以定。”。
现代汉语中,“科则”可引申为分类管理的规则或标准,适用于需要分级量化管理的领域。例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指出其可泛指“按类别级制定的准则”。
权威参考来源:
“科则”本义为古代田赋等级标准,现代扩展为分类管理的规范性准则。
“科则”是一个历史术语,主要与中国古代田赋制度相关。根据搜索结果中的多个来源(),其核心含义可概括为:
科则指中国历代政府按田地类别、等级制定的田赋征收标准,具体表现为不同土地质量对应不同的赋税额度。例如:
部分文献(如)提到“科则”作为成语,表示“按规章制度办事”。但此用法较为少见,多数历史资料仍以田赋制度解释为主。
如需更全面的历史细节,可参考《明史·食货志》《福惠全书》等原始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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