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 贾公彦 疏:“诸臣自祭家庙,祭讫,致胙肉於王,谓之致福。”因谓祭祀所用酒肉为福物。《水浒传》第二回:“且説两个牌军,买了福物煮熟,在庙等到巳牌也不见来。”《三国演义》第四九回:“吾今缺少福物祭旗,愿借你首级。”《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叩门进去,只见堂前灯烛荧煌,三牲福物,正在那里献神。”
“福物”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指古代祭祀时所用的酒肉等祭品。其含义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解析:
词源与定义
该词最早源自《周礼·天官·膳夫》中的记载:“凡祭祀之致福者。”据汉代学者贾公彦的注解,古代官员祭祀家庙后,将胙肉(祭祀用的肉)献给君王的行为称为“致福”,因此祭祀所用的酒肉被称为“福物”。核心含义为与祭祀仪式相关的特定供品。
文学与文献用例
在明清文学作品中,“福物”常指祭祀食物。例如《水浒传》第二回提到“买了福物,煮熟在庙”,《初刻拍案惊奇》卷一描写“三牲福物,正在那里献神”,均指祭祀时准备的牲礼(如猪、牛、羊等)。
延伸与演变
虽最初特指酒肉,但在实际使用中,其范围可能扩展至泛指祭祀所用的各类食物或供品,体现了古代通过祭品祈求福祉的宗教观念。
“福物”本质是古代祭祀文化的产物,既包含礼仪制度中的具体物品(酒肉),也承载了通过祭祀传递祝福的文化内涵。需注意,现代该词已较少使用,主要出现在古典文献或相关研究中。
艾缗奔败崩克犇佚笔摩惨狱逞意第主东家行儿女之债方趾蜂涌焚舟刚只甘州曲孩童慧利讲明渐浸贱私介德截镫静凝金辉津童迥野看风使舵科目资格剾刀快刀斩乱麻恇迫宽征老板炼铁炉美味佳肴名师出高徒旎旎盆溢评刑平型关平原绣气喘喘侵害铨核取证稔谋瑞签赛麦生拉硬拽深情故剑柿花事用熟脱夙根岁序更新太白纬星蓊茂鲜繁细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