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科道官。 明 张居正 《请宥言官以彰圣德疏》:“窃以为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一:“ 乾隆 二年,上以翰林班在科道前,科道掛珠而翰林独否,不足以肃朝仪。”
(2).指科道两衙门。 明 周暉 《金陵琐事·雅谑》:“科道缺官,文选郎中请於 张江陵 。”《明史·职官志三》:“大约舍人有两途,由进士部选者,得迁科道部属……不由科甲者,初授班序,及试中书舍人,不得迁科道部属。”
"科道"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官职合称,特指明清两代中央监察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即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的统称。其职责以监察百官、肃正纲纪为核心,是维护皇权、监督行政的重要制度设计。以下是详细解释:
科
指六科给事中,隶属六部(吏、户、礼、兵、刑、工)的独立监察官。明代六科直接对皇帝负责,清代雍正后并入都察院。
道
指都察院下属各道监察御史。明代设十三道(对应十三行省),清代增至十五道。
《明史·职官志》
明确记载:"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卷七十四。
《钦定大清会典》(乾隆朝)
规定:"都察院掌察核官常,参维纲纪。率科道官矢言职,率京畿道纠失检奸。"
来源:清代官修《钦定大清会典·都察院》。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指出:"科道制度是明清皇权制约官僚体系的核心设计,但其独立性随皇权强化而递减。"
来源: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九卷。
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分析:"科道官的选任重视进士出身与清流声望,实际监察效能受党争与皇权干预影响显著。"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81页。
"科道"一词在清代文献中常引申为直言进谏的象征。如《红楼梦》隐喻"科道风闻"(第102回),反映其社会认知度。现代研究中,"科道"被视为传统监察制度的代称,体现古代权力制衡思想。
“科道”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以下分点说明:
明清官职体系中的科道
这是该词最核心的历史含义,指明代和清代设立的监察机构,包含两个部分:
现代引申含义(较少见)
部分现代辞书(如)将其解释为“人才的学问或学术道路”,但这一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为现代衍生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例句参考:
注意:若需进一步了解科道官职的品级演变或具体案例,可查阅《明史·职官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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