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定等。常指铨选官吏。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无名子谤议》:“昨者考判,以经语对经,以史语对史,皆未点对,考为下等。”《新唐书·选举志下》:“初,试选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 武后 以为非委任之方,罢之。” 宋 曾巩 《本朝政要策·铨选》:“ 建隆 初,定考判之制,著循资之格。”
“考判”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kǎo pàn,其核心含义是通过考试评定等级,通常用于古代官吏选拔的考核制度。以下是详细解释:
考试定等
指通过考试形式对人才能力进行评定,并划分等级。这一制度常见于古代官员选拔(铨选)中,如唐代科举考试中的判文写作环节。
铨选官吏
特指对官员的考核与选拔。例如《新唐书》记载:“试选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说明唐代曾用匿名考试方式选拔官员。
部分资料(如)提到“考判”可泛指对事物的审查与评判,但这一用法较少见,更多仍指向古代官吏考核的特定场景。
总结来看,“考判”是古代官僚体系中的重要考核制度,通过考试评定官员能力等级,直接影响其选拔与晋升。需注意,现代汉语中该词已较少使用,多出现在历史文献或相关研究中。
考判是一个动词,意指根据事实、证据或标准来判断、评定或决定某件事物的好坏、正确与错误。它常常被用来描述对人的素质、能力或行为进行评价和评级。
考判的拆分部首是「老」和「心」。
它的总笔画数为8画。
考判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献中的用法。最早出现的地方是在西汉刘安所编撰的《淮南子》一书中。在古代,考判常被用来指判定某人是否适合或胜任某个职位或任务。
考判在繁体字中保持不变,仍然是「考判」。
古代汉字的写法和现代有所不同。考判在古时的写法为「考判」。
1.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考判学生的理解能力,而不只是记忆能力。
2. 这个比赛的结果将由专业裁判来考判。
1. 考验:考验一个人的能力或品质。
2. 评判:对事物进行评价或判断。
3. 判决:法庭依法对案件作出判断和决定。
1. 评估:对事物进行评价、估计其价值、能力或质量。
2. 评价:对事物进行评定、判断其价值或质量。
1. 认同:对事物持赞同态度或接受其真实性。
2. 宽容:对他人的缺点或错误持包容和宽容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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