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内阁(又称过渡内阁或临时内阁)是一个政治学术语,特指在特定政治过渡时期(如议会选举后新政府尚未组成、原内阁辞职后或政府危机期间)暂时维持政府日常运作的行政机构。其核心特征如下:
过渡性与临时性
看守内阁的核心职能是“看守”而非“决策”。它通常在新旧政府交接的“空窗期”行使行政权力,确保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处理紧急或常规事务,避免权力真空。其存在时间具有明确期限,一旦新内阁依法组建完成,看守内阁即告解散。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
权力受限
看守内阁的权限通常受到严格限制。其主要职责是维持政府日常运作、处理紧急事务,并筹备权力交接。它通常避免做出重大政策调整、签署国际条约或进行大规模人事任命等具有长期影响的决策,以确保新政府拥有施政自主权。
来源:《政治学核心概念》,高等教育出版社
维持现状
看守内阁的主要目标是“维持现状”,而非推动新的政策议程。它侧重于执行现有政策、管理日常行政事务、保障公共服务连续性,以及为即将到来的权力交接(如大选或新内阁任命)创造平稳环境。
来源:《中国政府与政治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使用场景
看守内阁常见于议会制国家(如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当议会选举后产生“悬浮议会”(无单一政党占绝对多数席位),或原内阁因不信任投票、首相/总理辞职等原因解散时,原内阁成员(或部分成员)会组成看守内阁,直至新内阁完成组阁。在总统制国家(如美国),新旧总统交接期间的政府运作也常被类比为看守政府状态。
来源:《比较政治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表述
看守内阁是内阁制国家中特有的过渡性政府形式,其核心定义和特点如下:
1. 定义与形成原因
看守内阁指当议会通过对现任内阁的不信任案后,在新内阁组建前暂时处理国家日常政务的过渡政府。通常发生在多党制国家联盟破裂或重大政策分歧时,例如法国第四共和国和意大利曾频繁出现此类情况。
2. 主要任务
• 维持国家日常政务运转;
• 筹备新的大选或协助新内阁组建。
其职权范围限于常规事务,一般不推动重大政策改革。
3. 特点与局限性
•过渡性:存在时间短暂,新内阁就职后即解散;
•权力受限:通常仅执行基础行政职能,避免重大决策;
•多党制背景:两党制国家较少出现(如英国),而多党制国家更易因联盟破裂引发倒阁。
4. 其他名称
亦称“看守政府”“过渡内阁”或“过渡政府”。
如需更完整的制度案例或历史背景,可参考搜狗百科及自考名词解释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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