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删削。《三国志·吴志·阚泽传》:“ 泽 以经传文多,难得尽用,乃斟酌诸家,刊约礼文及诸注説以授二宫。” 唐 刘知几 《史通·六家》:“又有《周书》者,与《尚书》相类,即 孔氏 刊约百篇之外,凡为七十一章。”
刊约是汉语中由“刊”与“约”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出版机构或学术期刊对外公布的投稿规则与版权声明文件。该词最早见于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术期刊规范化进程中,现已成为出版行业的专业术语。
从语义构成来看,“刊”指代刊物或出版载体,“约”取“约定、契约”之意,合指刊物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报刊编辑部制定的稿件采用标准与版权协议”。具体包含三个维度:第一是投稿格式规范,涉及文稿体例、字数限制等技术要求;第二是学术伦理声明,要求作者遵守原创性承诺与学术规范;第三是版权归属条款,明确作品发表后的著作权分配方式。
在法律属性层面,刊约具有单方契约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期刊社通过刊约公示投稿要求,作者投稿行为即视为接受条款约束。这种约定俗成的行业规则,既保障了出版流程的规范性,也为学术成果传播建立了制度基础。
“刊约”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具体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刊约(拼音:kān yuē)的核心含义为“删削”,即通过修改、精简文字或内容以达到凝练表达的目的。
古代文献中的用法
该词最早见于《三国志·吴志·阚泽传》,文中提到阚泽因经传内容繁杂,难以尽用,故“刊约礼文及诸注说”,即对礼制文献进行删减修订。唐代刘知几的《史通·六家》中也用此词描述对《周书》的整理过程。
构词解析
在现代汉语中,“刊约”的使用较为罕见,但仍可见于以下场景:
需注意与“刊载约定”等现代组合词区分。“刊约”作为固定词汇时,主要指向历史语境中的“删削”行为,而非字面组合的“刊登约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三国志》《史通》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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