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为官;做官。语本《礼记·内则》:“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纂书改官》:“时 戴 、 邵 、 周 、 余 、 杨 皆里居,奉詔赴闕。 程 、 任 、 姚 则服官在朝者也。” 康有为 《大同书》丙部:“若夫优倡、皂隶并斥流外,原其执业太贱而身近官人,恐其转瞬变化,即服官在上,以浊流杂清流,以贱人凌贵人耳。”
(2).官名。 汉 齐郡 临菑 产纨縠, 陈留郡 产锦锻,各设置服官,专掌宫廷衣着供应。在 临菑 也称三服官,因供应春夏冬三季衣服而得名。《汉书·元帝纪》:“罢角抵、 上林 宫馆希御幸者、 齐 三服官。”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地理志》曰 齐 冠带天下。 胡公 曰服官主作文绣,以给衮龙之服。”
(3).泛指主制御服官员。 宋 曾巩 《进奉熙宁八年同天节银绢状》:“敢荐服官,用参庭实。”
“服官”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以下为详细解释:
指担任官职、处理政务,源自《礼记·内则》中“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的记载,意为五十岁可任大夫之职,参与国家政事。清代文献如《霞外攟屑》中也沿用此意,例如“奉詔赴闕”即指受命为官。
作为汉代专设的宫廷机构,主要职能是供应皇室服饰:
唐宋时期扩展为泛指掌管皇家服饰的官员。例如宋代曾巩在《进奉熙宁八年同天节银绢状》中提及“服官”,即指负责御用织物的官吏。
“服官”既指代官职行为(动词),也特指汉代宫廷机构(名词),后衍生为御服官员的统称。需结合具体文献判断其含义。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礼记》《汉书》等原典或权威历史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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