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验对符契。古时符契文书,上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一半。用时将二符契相并,验对骑缝印信,作为凭证。凡调遣军队、车驾出入皇城、官吏驰驿等,均须勘合。《唐律·擅兴·应给发兵符而不给》“不以符合从事,或符不合不速以闻,各徒二年” 唐 长孙无忌 疏议:“不以符合从事者,谓执兵之司,得左符皆用右符勘合,始从发兵之事。”
(2).指勘合时所用的符契。 宋 叶适 《经总制钱一》:“得产有勘合,典卖有牙契。”《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又将银五十两买了个勘合,驰驛到京。”《明史·食货志四》:“编置勘合及底簿……转运司亦有底簿,比照勘合相符,则如数给与。”
“勘合”是一个古代行政与军事管理中常用的术语,其核心含义是通过验对符契来确认身份或权限。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制度细节,可查看来源网页(如、3、6)中的历史文献引用。
《勘合》(kān h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指“审查核实和解决问题”。
《勘合》由两个部首组成,“勹”和“口”,共有11画。
《勘合》一词最早出现在《史记·孔子世家》中,原文是“请父以义勘合我”,意为“请求父亲以公正的态度审视我”。后来,这个词被引申为“审查核实和解决问题”的意思。
《勘合》的繁体字为「勘合」。
在古代汉字书写中,「勘合」的写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结构和现代字形相似。
1. 请你勘合一下这份报告,看看有没有问题。
2. 作为领导者,应该重视勘合问题,不能掉以轻心。
勘查、勘察、勘探、勘定、勘验、勘误等。
审查、核实、解决、调查等。
忽略、放任、不关心、不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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