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审判案件公文的开头用语。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释看语》:“看得 王可习 父子亘古奇兇也。”
“看得”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区别,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含义:旧时审判案件公文的开头用语,用于引出案件陈述或判决意见。
来源:
含义:作为“看”与“得”的组合,表示视觉或认知上的能力,如“看得见”“看得到”。
例句: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司法术语,可参考《福惠全书》等文献。
「看得」是一个常见的汉语词语,它的含义是指能够看清楚、看明白或看透某个事物或情况。
「看」字的部首是「目」,属于形声字,由「目」和「目」组成。
「得」字的部首是「彳」,属于形声字,由「彳」和「貝」组成。
「看」字的笔画数为九画,「得」字的笔画数为十得画。
「看得」一词来源于古代汉语,形成于晚清时期,具有现代汉语中使用的意义。
在繁体字中,「看」字和「得」字的形状与简体字基本相同。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看」字的演变较小,但古代的字形形态和现代有所不同。
「得」字在古代写法中有一些差异,包括结构和部分笔画的形态。
1. 他眼神犀利,一眼就能看得出问题所在。
2. 她是一位有洞察力的人,她总能看得穿人心。
3. 只有真正关心学生的老师,才能看得出每个学生的进步。
1. 看清:清楚地看到某事物或情况。
2. 看透:透彻理解或了解事物的真相或内涵。
3. 看破:识破或洞悉某个事物的本质或真相。
1. 看见:察觉到或发现某物或某人的存在。
2. 察觉:注意到或觉察到有关某事物的细节或变化。
3. 理解:对某事物有深入或透彻的认识和理解。
看不到:无法察觉或观察到某物或某人的存在或情况。
看不清:没有足够的信息或条件来全面地了解某个事物或情况。
看不透:无法洞悉或理解某个事物或情境的真相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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