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理之言。 清 王夫之 《薑斋诗话》卷二:“《大雅》中理语造极精微,除是 周公 道得, 汉 以下无人能嗣其响。”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三:“或云:‘诗无理语。’予谓不然。《大雅》:‘於缉熙敬止’;‘不闻亦式,不諫亦入’:何尝非理语?何等古妙?”
理语是汉语词汇,指以理性逻辑为核心的表达方式,强调通过严谨的推理、客观事实或普遍道理进行阐述,区别于情感化或文学化的语言。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理性化表达
指语言内容基于逻辑分析、事理推演或客观规律,而非个人情感或主观臆断。例如学术论述、哲学辨析中注重因果论证的语句。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2版),商务印书馆
与“情语”相对的概念
在中国古典文论中,“理语”常与抒情性的“情语”形成对照。清代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指出:“理语不可多用,多用则词意尽矣”,强调文学创作中理性表达需与情感平衡。
来源:王国维《人间词话》,中华书局
二字组合体现遵循逻辑秩序的言说方式,如宋代朱熹所言“理在事中,语必及物”。
来源:《说文解字注》《朱子语类》,上海古籍出版社
《文心雕龙·论说》
刘勰强调“论如析薪,贵能破理”,主张说理语言需如劈柴般精准切入事理内核。
来源:刘勰《文心雕龙》,人民文学出版社
宋代诗论
严羽《沧浪诗话》批评宋诗“以理为宗,非关吟咏”,指出过度使用理语会削弱诗歌感染力。
来源:严羽《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
“理语”的本质是依托客观规律与逻辑框架的语言表达,其权威性源于对真理的追求与严谨的表述结构,在中华文化语境中始终与“情语”互补共生。
“理语”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详细解析:
“理语”指说理之言,即通过逻辑清晰、有理有据的语言表达观点。它强调言语的条理性与逻辑性,例如《大雅》中的诗句“不闻亦式,不谏亦入”即被清代学者袁枚视为典型的理语。
需注意,部分网络释义(如“理性思考方式”)未见于权威文献,建议以《薑斋诗话》《随园诗话》等古籍及词典解释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例句或历史用例,可参考《随园诗话》或沪江词典的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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