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好、恶、喜、怒、哀、乐六情。《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 杜预 注:“为礼以制好恶喜怒哀乐六志,使不过节。”
六志是汉语古典文献中记录情感表达方式的术语体系,最早见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 此处“六志”指代人类情感的六种基本类型,即喜、怒、哀、乐、好、恶,与“六气”(阴、阳、风、雨、晦、明)的自然规律相呼应,体现古代哲学中天人合一的思想。
从训诂学角度分析,“志”本义为“心意所向”(《说文解字》),后引申为情感状态。《汉语大词典》进一步注解,“六志”可理解为“六种情感倾向”,其内涵包含三个层面:
在学术研究中,现代学者杨伯峻于《春秋左传注》强调,“六志”的提出标志着先秦时期对情感的系统化认知,为后世儒家“发乎情,止乎礼”的伦理观奠定理论基础。
“六志”是中国古代文献中提出的一个概念,其核心含义及相关解释如下:
“六志”指人的六种基本情感或意志,即好(喜好)、恶(厌恶)、喜(喜悦)、怒(愤怒)、哀(悲伤)、乐(快乐)。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大叔在讨论礼仪时提出,认为这些情感源于“六气”(天地自然之气),需通过礼法加以节制,避免过度。
需注意,部分资料(如)将“六志”解释为“仁、义、礼、智、信、勇”六种道德志向,但此说法与主流文献记载不符,可能为误传或引申义。主流观点仍以《左传》的六情说为准。
“六志”反映了古代对情感管理的重视,可视为心理学与伦理学的早期结合,对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情感观、社会规范有重要参考价值。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左传》原文或相关礼学典籍。
騃冶白苋白渊保留剧目鄙嫚冰棍臂章不抵不经之谈弛紊垂云等比灯花恶作饭盘抚顺负俎高招洪细狐貉胛骨謇慠溅溅荐酹矫手檟辱解雠惊起梁尘经眼镜照近幸绢绸哐当脸腮凌晨罗织构陷蟊贼眉耉飘电痡瘏蒨练戚好起纳磬口青攒弃繻者失常仕户市卒属从硕儒暑去寒来死光糖弹特转土铏巍丽嵬嵬无産者香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