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他主义(Altruism)是一种强调以他人利益为核心的伦理观念和行为准则,指个体自愿牺牲自身利益或资源,以促进他人福祉或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倾向。以下从汉语词典释义、哲学内涵及行为表现三方面解析: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释义:
利他主义:把他人利益放在首位,为他人幸福而行动的思想和行为。与“利己主义”相对。
其词源可拆解为:
- “利他”:指为他人谋取福利(“利”为动词,意为“使有利”;“他”指他人)。
- “主义”:表示系统的思想主张或行为准则。
这一概念最早由法国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于19世纪提出,主张人类应“为他人而活”(vivre pour autrui)。
利他主义在实践中的典型行为包括:
行为动机需排除对回报的期待,否则可能属于“互惠利他”或策略性行为。
在伦理学中,利他主义被视为道德理想:
利他主义是一种道德原则和品质,表现为主动关心、帮助他人,甚至为他人利益牺牲自我。
以他人利益为行为准则的伦理学说,与利己主义对立,强调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利他主义既是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也是社会实践的行为指南。其本质在于超越自我中心,通过促进他人福祉实现社会和谐。这一理念在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中均被广泛倡导,如“助人为乐”“天下为公”等思想与之深度契合。
利他主义是一种以他人利益为核心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其核心在于自愿、无私地帮助他人。以下是详细解释:
利他主义源于拉丁语“alter”(意为“他人”),由法国社会学家孔德(Auguste Comte)在19世纪提出,最初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行动”。其核心含义是促进他人福祉,与“利己主义”形成对立,强调行为动机的无私性。
利他主义促进社会和谐与人际信任,如人类历史上的“养老”传统体现了利他对群体存续的作用。现代社会中,它也被视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价值观,例如团队协作中的牺牲策略(如掼蛋游戏中的送牌行为)。
部分学者指出,利他行为可能包含隐性利己因素(如提升自我价值感)。伦理学中,动机是否纯粹成为区分“真利他”与“伪利他”的关键。
如需更全面的学术定义,可参考哲学和社会学领域对孔德理论的扩展研究(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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