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兵仗 ”。1.兵器。《汉书·梁怀王刘揖传》:“尽出马置外苑,收兵杖藏私府。”《周书·贺拔胜传》:“性又通率,重义轻财,身死之日,唯有随身兵仗及书千餘卷而已。”《续资治通鉴·宋太祖开宝八年》:“禽其战櫂都虞候 王暉 等,获兵仗数万。”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内务府定制》:“武备院掌上甲胄、弓矢、兵仗及鞍轡、行帐诸事。”
(2).特指棍棒一类兵器。《太平御览》卷七九引《龙鱼河图》:“﹝ 蚩尤 ﹞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威振天下。”
(3).借指执兵杖的人。 唐 谷神子 《博异志·张遵言》:“行七八里,见兵仗等五十餘人,形神则常人耳。”
“兵杖”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在不同历史文献和语境中有所区别,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解释如下:
兵器的总称
指古代各类武器的统称,常见于史书记载。例如《汉书·梁怀王刘揖传》提到“收兵杖藏私府”,即要求将兵器统一收缴保管。
特指棍棒类兵器
在特定语境下专指棍、棒等非锋刃类武器。《太平御览》引《龙鱼河图》记载,蚩尤“造立兵杖、刀、戟、大弩”,此处“兵杖”与刀戟并列,强调其作为钝器的属性。
代指执兵器的人
借指军队或武装人员。如唐代《博异志》描述“见兵仗等五十余人”,即指携带武器的士兵。
异体写法与演变
亦作“兵仗”,两者互通。如《周书·贺拔胜传》中“随身兵仗”即指携带的武器。
补充说明:现代汉语中,“兵杖”一词已较少使用,多出现在历史文献或文言语境中。其核心含义始终围绕“兵器”展开,但具体所指需结合上下文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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