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语词典

领事裁判权的意思、领事裁判权的详细解释

关键字:

领事裁判权的解释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词语分解

网络扩展解释

领事裁判权是近代西方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在中国攫取的司法特权,其核心内容可归纳如下:

1. 基本定义 外国侨民在中国领土内涉及民事或刑事诉讼时,不受中国法律管辖,而由该国驻华领事依据其本国法律审判。这种制度被称为"治外法权",最早通过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确立,后经《望厦条约》(1844年)、《天津条约》(1858年)等扩展到所有列强。

2. 司法特征

3. 实质影响 严重破坏中国司法主权,形成"国中之国"现象(、)。如英国在上海租界设立会审公廨,美国在厦门设立领事法庭,直接架空中国司法管辖权。这成为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化的重要标志。

4. 废除历程

5. 现代区别 当代外交豁免权基于国际法对等原则,仅限外交官且不覆盖普通公民。而领事裁判权本质是单方面司法特权,普通侨民也享有司法豁免。

注:该特权涉及《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望厦条约》等19个不平等条约,完整条约清单可通过、来源查看。

网络扩展解释二

领事裁判权,是指领事机构在外国领事辖区对本国公民和法人的民商事纠纷、刑事犯罪案件等进行审判的权利。其中,“领事”指的是各国驻外领事馆派驻的领事官员;“裁判”则是指对案件进行判断和决定;“权”表示这是一种具有合法性和权力的行为。 拆分部首和笔画如下: - 领:部首为页,笔画数为14; - 事:部首为亻(人),笔画数为8; - 裁:部首为衣,笔画数为12; - 判:部首为刀,笔画数为7; - 权:部首为木,笔画数为12。 《领事裁判权》这个词的来源是中国法律术语,繁体字为「領事裁判權」,意为领事机构的审判权限。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保持了相似的意义。 以下是一些例句: 1. 根据《领事裁判权公约》,领事机构可行使对在其辖区内的本国公民的裁判权。 2. 该国领事官员依法行使领事裁判权,确保了公平与正义。 一些相关的组词有: 1. 领事机构 2. 领事官员 3. 领事辖区 4. 领事裁判 5. 领事公约 6. 领事权力 一些近义词包括: 1. 领事司法权利 2. 领事审判权 3. 领事司法权限 一些反义词可能包括: 1. 正式法院裁判权 2. 国内法院裁判权 以上是关于《领事裁判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别人正在浏览...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