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廉而政绩优异。《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羣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 郑玄 注:“听,平治也,平治官府之计有六事。弊,断也。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善,善其事有辞誉也。”按,廉善……廉辨之‘廉’均应作‘察’字解,义为考察、查访。见 清 黄生 《义府·廉》。然旧训沿用已久,不可废。 唐 元稹 《邵常政内侍省内谒者监》:“或扈从於艰难之际,或服勤著廉善之名。宜序班资,用优阶秩。”
"廉善"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典籍的复合词,主要用于形容官吏的品德,强调其兼具廉洁与善行。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解释:
"廉"的含义
•本义:指棱角、方正,引申为品行正直、不贪不占。《说文解字》释:"廉,仄也",段玉裁注:"廉,棱也。引申之为清也、俭也、严利也。"
•核心特质:清廉、公正、不苟取,是古代官吏考核的核心标准之一。
"善"的含义
•本义:吉祥、美好,引申为善良、德行高尚。《说文解字》:"善,吉也。从誩,从羊。此与义美同意。"
•核心特质:指行为合乎道德,施政仁厚惠民。
"廉善"的合成词义
指官吏既保持廉洁自律,又能推行善政、造福百姓,是古代对官员品行的最高评价之一。如《周礼·天官·小宰》载:"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六曰廉善。" 郑玄注:"廉善,善其事,有辞誉也。"(意为官吏行事完善,声誉卓著)。
《周礼》中的制度依据
"廉善"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小宰》,作为考核官吏的"六计"(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之首,代表对官吏德才兼备的要求。其核心是"既廉且善",即廉洁与政绩并重【《周礼·天官·小宰》原文】。
历代注疏中的阐释
•唐代贾公彦疏:"廉善者,既能不滥,又善其事。" 强调廉洁是基础,善政是目标。
•清代孙诒让《周礼正义》:"廉善,谓其行端而事治也。" 指出品行端方与治理成效的双重标准。
其他典籍用例
朱熹在《朱子语类》中论吏治时提及:"为官须廉善并行,廉以律己,善以及民。" 进一步深化了"廉"与"善"的实践结合【《朱子语类》卷一百八】。
在当代语境中,"廉善"仍被用于描述公职人员的理想操守:
例如,《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清廉而良善",强调道德与能力的统一【《汉语大词典》"廉善"词条】。
古代经典
• 《周礼注疏》(中华书局点校本)
• 《说文解字注》(清·段玉裁)
现代辞书
•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学术研究
王力《古代汉语》对"廉"的语义演变分析,及阎步克《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对"六计"制度的解读,均佐证"廉善"的历史内涵【王力《古代汉语》第四册】。
“廉善”是中国古代官吏考核的重要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含义和背景:
“廉善”指为官者需具备廉洁正直的品行和优异的政绩。其中:
出自《周礼·天官·小宰》的“六廉”考核体系:
“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
此处“廉”为考察之意,但后世逐渐演变为以“廉洁”为核心标准。
古代“六廉”体系对当代干部选拔仍有借鉴意义,尤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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