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国家对粮食物资的买进和卖出。语本《管子·国蓄》:“夫民有餘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 宋 王安石 《乞制置三司条例》:“货贿之有无不可以不制,而轻重、敛散之权不可以无术。”《明史·靳学颜传》:“ 宋 则準民间正税之数,取二十分之一以为社。诚倣而推之……著为令,而岁岁修之,时其丰歉而敛散之。”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积穀》:“敛散出易之际,尤其留心。”
敛散在汉语中是一个复合词,由“敛”(收敛、聚集)和“散”(分散、发散)两个相反意义的字构成,常用于描述事物动态的平衡或变化过程。其核心含义可概括为:
指事物同时存在聚集与分散的状态或规律,强调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例如:
引申为对资源、信息等的集中与分配,常见于经济与社会领域:
融入道家思想,象征自然规律的动态平衡:
典型用例
“级数敛散性”是数学分析的基础概念,判定无穷级数是否收敛($sum_{n=1}^{infty} a_n$)。
宋代王安石变法中的“市易法”,通过官府敛散物资平抑物价(《宋史·食货志》)。
权威来源
(注:因词典释义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以权威出版物为准,符合学术引用规范。)
“敛散”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词语,具体解释需结合语境:
核心含义:指古代国家通过收购(敛)和出售(散)粮食等物资来调控市场,平衡物价。这一概念源自《管子·国蓄》,主张在物资丰裕时低价收购,短缺时高价售出,以稳定民生和经济。例如:
敛:指收敛、聚集,如“敛财”“敛容”;
散:指分发、扩散,如“散播”“散货”。
组合后可用于描述事物“聚集与发散”的动态过程,如“能量敛散”“气流敛散”。
在数学分析中,“敛散性”指级数或积分是否收敛或发散,例如通过比较审敛法判断正项级数的敛散性。
现代语境下多用于学术讨论,如经济史研究或数学分析,日常使用较少。需注意结合具体领域理解其含义。
提示:以上信息综合自《管子》原典及相关词典释义(可参考、3、5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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