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媳妇,子妇。亦为子妇自称。 宋 张师正 《括异志·陈翰林》:“乃召子妇詰之。云:‘老嫗言,来日郎君欲就息妇房中宴饮。’” 清 俞樾 《茶香室续钞·媳》:“古人称子为息,息妇者,子妇也。”
(2).妻子。亦为妇人自称。 清 周亮工 《书影》卷八:“﹝名捕﹞曰:‘余病甚,吾妇往足矣。’妇摇手:‘我不耐烦。’名捕嗔駡曰:‘懒息妇,今日不出手,祗会火坑上摶老公乎?’”
息妇是汉语中一个历史悠久的称谓词,其核心含义指“儿媳妇”,即“子之妻”。该词最早见于唐代文献,如张鷟《朝野佥载》记载:“我是汝夫,汝是我息妇”,此处“息”通“子息”,表示后代。《汉语大词典》明确指出,“息妇”为“媳妇”的古称,源自“子妇”的合音演变,如宋代《梦溪笔谈》将“新妇”写作“息妇”。
从字形演变看,“息”字甲骨文作“自(鼻)+心”,本义为呼吸,引申为生长繁衍。《说文解字》释“息”为“喘也,从心从自”,段玉裁注称“人之气急曰喘,舒曰息”,后衍生出“子息”“生息”等与繁衍相关的词义。这种词义延伸使“息妇”成为古代宗法制度中强调家族延续的特定称谓。
值得注意的是,“息妇”在明清时期逐渐被“媳妇”替代,现代汉语中已属罕见用词。但方言学研究显示,晋语区(如山西平遥)仍保留“息妇”发音,印证了该词在汉语发展中的活化石价值。
“息妇”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古汉语词汇,其词义随历史演变有所变化,具体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指“儿子的妻子”(子妇)
指“妻子”或妇人自称
“息妇”在现代汉语中已罕见,通常被“媳妇”替代。需注意古籍中的“息妇”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含义,避免混淆“儿子的妻子”与“自己的妻子”两种释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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