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范围的赦免。《史记·天官书》:“风从西北来,必以庚、辛。一秋中,五至,大赦;三至,小赦。”《隋书·天文志上》:“九星皆明,天下狱烦。七星见,小赦;五星,大赦。”
“小赦”是汉语中较为少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需结合古汉语语用习惯及历史文献解析。从词素构成看,“赦”指赦免、宽恕,《说文解字》释为“置也,舍罪也”,而“小”则强调程度或范围的限定。综合考察,该词特指古代刑罚制度中区别于大赦的有限赦免形式,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一、适用对象特定 多针对特定罪刑等级的囚犯,如《唐律疏议》载“流罪以下递减一等”的减刑措施,即属小赦范畴。与全面赦免的大赦不同,此类赦令常排除谋反、杀人等重罪。
二、执行程序特殊 据《宋史·刑法志》记载,小赦往往需要刑部复核后呈报皇帝敕批,相较常规赦令更具行政审查特征。这种程序差异体现了古代司法体系中刑罚宽宥的层级性。
三、社会功能差异 历史学家考证指出,小赦多用于灾异示警或局部区域安定,如明代《问刑条例》中针对饥荒地区的特殊减刑案例。这种定向赦免既能维护社会秩序,又可避免大赦带来的司法震荡。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鲜少使用,但在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时仍具学术价值。相关考释可参考中华书局版《古代汉语词典》及《中国法制通史》等权威著作。
“小赦”是一个汉语词汇,指小范围的赦免,通常与古代法律或天文现象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小赦”指赦免范围较小,可能仅针对特定罪行、地区或群体,与“大赦”形成对比。例如,《史记·天官书》中提到:“一秋中,五至大赦;三至小赦”,即通过天文现象(如风向、星象)预测赦免规模。
历史文献中的记载
古代“小赦”常与占星、气候等自然现象结合,体现法律与神秘主义的交织。例如,秋季西北风出现的次数可能成为赦免规模的判断依据。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史记》《隋书》原文或相关历史研究资料。
安驾百流八垠卑梁鞞琫不幸酬直瓷罂大岯帝姻兑款恩师风旛凤郎粉闱拂逆赓载拱护过心姑瑶和冲晃眼讲订建文金伏急于求成迹兆倨敖馈劳愧厉厘米汞柱禄仕马关条约谩説妙龄民爵齧镞怒鼃朴洁庆父青戊曲笔去甲热地里的蚰蜒戎钺三失扫兀僧麈上火烧火剩墨十二辰虫使命塘汛铁网珊瑚问理五步成诗象器笑影鞋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