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显章 ”。1.显明彰著。章,通“ 彰 ”。《史记·太史公自序》:“不背 柯 盟, 桓公 以昌,九合诸侯,霸功显彰。”《后汉书·列女传·曹世叔妻》:“若淑媛谦顺之人,则能依义以篤好,崇恩以结援,使徽美显章,而瑕过隐塞。”
(2).使显明彰著。《后汉书·祭遵传》:“论叙众功,详案《謚法》,以礼成之。显章国家篤古之制,为后嗣法。”《宋书·裴松之传》:“庶可以防遏无徵,显彰茂实,使百世之下,知其不虚。” 宋 曾巩 《刑部郎中张府君神道碑》:“校书郎 王安石 又序其诗,惟所必显章於墓道之左者,其辞不立。”
显彰,汉语复合词,由“显”与“彰”两个语素构成。《汉语大词典》指出,“显”本义为明显、显露,“彰”指显著、昭明,二字连用形成同义复词结构,表“显著昭明”的核心语义。其词义发展可追溯至东汉典籍,《后汉书·皇后纪》载“显彰茂德”,此处指对美德的彰显与宣扬,体现古代汉语中“使功绩德行显著”的用法。
在现代汉语中,《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其释义归纳为两层:一作形容词,指事物特征鲜明、易于辨识的状态,如“改革成效显彰”;二作动词,表公开表彰的行为,如“显彰先进人物”。《辞海》补充说明该词多用于书面语体,常见于政论、史评等严肃语境,与“彰显”“昭示”构成近义词群,但“显彰”更侧重客观呈现的显赫性。
在语义演变层面,北京大学《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考据其词义曾延伸出“使隐微之事显扬”的引申义,如《宋史·艺文志》所载“显彰幽隐”,此用法今已式微。当代语用实践中,该词常与历史评价、政策成效等宏观叙事搭配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语料库显示,近十年主流媒体使用频率较二十世纪提升37.6%,反映其作为雅言词汇在公共话语中的复苏现象。
“显彰”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以下含义和用法:
指显著突出、明显明确,形容事物或人的特点、优点非常突出,不容忽视。
形容词用法
表示事物或人的特质显而易见,如《史记·太史公自序》中“霸功显彰”,指功绩显著。
动词用法
意为“使显明彰著”,如《后汉书·祭遵传》中“显章国家笃古之制”,指通过行动让事物凸显。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文用例或近义词,可查阅《汉语大词典》或相关古籍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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