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上古指乡遂的城邑。犹乡里。《周礼·地官·乡师》:“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治其政令刑禁。” 郑玄 注:“邑犹里也。” 孙诒让 正义:“此乡邑亦犹言乡里。凡六乡五比为閭,则聚居为城邑,犹之里宰。六遂之邑为五邻聚居。《小司徒》都鄙之邑为四井聚居也。然则辨乡邑者谓即六乡之众而辨其某乡某邑耳。”《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慈惠而有理者,使是掌乡邑而治父子。” 卢辩 注:“乡,乡遂。邑,公邑。”
(2). 秦 汉 以后多指县以下的小镇。《史记·樊郦滕灌列传》:“ 噲 以相国击 卢綰 ,破其丞相 抵蓟 南,定 燕 地凡县十八,乡邑五十一。” 汉 张衡 《西京赋》:“郊甸之内,乡邑殷賑。” 梁启超 《新史学·史学之界说》:“夫欲求人类进化之真相,必当合人类全体而比较之,通古今文野之界而观察之,内自乡邑之法团,外至五洲之全局……何一而非客观所当取材者?”
(3).家乡,故里。《墨子·号令》:“发候,必使乡邑忠信善重士。有亲戚妻子,厚奉资之。” 三国 魏 曹植 《白马篇》:“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 唐 韩愈 《桃源图》诗:“初来犹自念乡邑,岁久此地还成家。” 清 方苞 《读经解》:“而承其学者,復以教於乡邑,各自为方,不能相通。”
(4).同乡。《周书·冯迁传》:“﹝ 迁 ﹞唯以谦恭接待乡邑,人无怨者。”《南史·王懿传》:“北土重同姓,并谓之骨肉,有远相投者,莫不竭力营赡。若有一人不至者,以为不义,不为乡邑所容。” 明 李东阳 《贞则堂诗》:“忆昔归夫君,君家妾乡邑。”
乡邑是汉语中具有多重含义的复合词,其核心概念围绕地域空间与人文关系展开。根据权威词典释义,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行政建制单位
古代常将"乡"与"邑"作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周礼·地官·小司徒》载"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可见"邑"为小于"乡"的基层单位。汉代郑玄注《周礼》时明确"乡邑"指"乡中聚居之地",这种行政划分在《汉书·食货志》"五家为邻,五邻为里"的记载中亦有印证。
故土家园象征
在文学语境中,"乡邑"常指代故乡,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朕閔众庶陷害,欲刷耻改行,复奉威仪,乡邑望君之来也",此处"乡邑"即表达对故土的思念。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特别强调"邑"字"从囗,象人聚居之形",突显其人文聚居地的本质属性。
同籍群体指代
《古代汉语词典》收录"乡邑"作为"同乡人"的特殊用法,如《后汉书·窦融传》"乡邑羌胡皆竦",此处特指籍贯相同的群体。这种群体性概念在《礼记·曲礼》"君子行礼,不求变俗"的注解中得到延伸,说明乡邑文化对群体行为规范的塑造作用。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多保留"家乡城镇"的语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其定义为"乡间城镇",如"乡邑建设""乡邑风貌"等用法,强调城乡过渡地带的地理特征。
“乡邑”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随历史演变而有所不同,主要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解释:
上古时期的行政单位
指周代“乡遂制度”中的基层城邑,相当于乡里或村落。如《周礼·地官·乡师》提到“辨乡邑,而治其政令刑禁”,这里的“乡邑”与地方行政管理直接相关。
秦汉后的地方小镇
秦汉以后多指县以下的集镇或小型聚居地。例如《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记载“定燕地凡县十八,乡邑五十一”,表明其作为基层行政划分的延续。
家乡或故里
常用于文学作品中表达思乡之情。如曹植《白马篇》中“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韩愈《桃源图》中“初来犹自念乡邑”,均指代故乡。
同乡关系
偶尔指代同乡之人,如《墨子·号令》提到派遣乡邑中忠信之士执行任务,隐含地域关联性。
补充说明
该词含义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分析。例如,周代“乡邑”具有行政功能(如户籍管理),而汉代后更偏向地理概念,文学中则侧重情感表达。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周礼》《史记》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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