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枉法。 宋 王安石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又况委法受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
“委法”是一个汉语词语,其核心含义为“枉法”,即违反法律或曲解法律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法律术语或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汉典及王安石相关著作。
《委法》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委托或者授权。
《委法》的部首是女字旁(妹),部首笔画数为3画。
《委法》一词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论语·子张》:“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后来,随着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委法一词逐渐流传开来,成为法律领域的专业词汇。
《委法》的繁体字为「委法」。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委法」的写法与现代汉字基本相同,没有明显差异。
1.他们委法专业人士来负责合同的起草和审核。
2.为了确保程序的合法性,我们决定委法瞭解和实施相关的规定。
1. 委托: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某项事务交由他人负责。
2. 法律:国家制定并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 *********:由一组人组成的具有特定职能的机构或组织。
近义词:授权、托付、委托
反义词:自行、自办、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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