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吏。 宋 叶适 《法度总论三》:“乡胥高下其手,而民不惮出死力以争之。”
乡胥是古代中国基层行政体系中的吏员称谓,最早见于《周礼》等典籍,指乡一级的文书或事务管理人员。其职责主要包括户籍登记、赋税催征、纠纷调解等具体事务,属于地方治理体系中的底层执行者。据《说文解字》记载,“胥”字本义为“蟹醢”,即蟹肉酱,后引申为“有才智者”,指代官府中处理文书的小吏。
在行政层级中,乡胥通常隶属于县衙,需定期向县丞汇报工作。明代黄宗羲《明夷待访录》曾描述其“执簿书而奔走于闾巷”,形象说明其工作性质。该职位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官府意志的基层传导者,又是民间诉求的上报渠道,在传统社会的“官民中介”机制中发挥关键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赵翼在《陔余丛考》中特别辨析“胥吏”与“乡胥”的区别,强调后者特指未入流品的地方办事人员,其地位低于正式官员但高于普通差役。现代汉语中该词已基本退出日常使用,仅存于历史文献及方言残留表述。
“乡胥”是一个源自古代中国官制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析:
“乡胥”指古代乡村中的基层官吏,主要负责管理乡里事务、维护秩序及处理纠纷。该词由“乡”(指乡村)和“胥”(古代低级官吏的泛称)组合而成。
随着语言演变,“乡胥”也被用来形容平凡但有实际才干的人,强调虽地位不高却能在特定领域发挥作用。
需注意与“胥吏”的区别:“胥吏”泛指古代官府中的文书小吏,而“乡胥”特指乡村层级的官吏,职能更贴近民生。
总结来看,“乡胥”既是历史制度中的具体职位,也在语言发展中衍生出对基层能人的象征意义。
背着手避尘避宼布草卜筊缠牵逞威风垂死醇儒颠骨子第一人称东碰西撞堆垜舫人焚膏继晷高轨稾鞂供给狗尾光阴关移裹角过养鼓钲寒樽幻沤建本皎镜疾便记迹紧随酒琖犒饫诳燿猎攦逻逼陆沈冒替没脚螃蟹鸣枹瓯脱地培训班铺摆签军穹嵌旗繖然腹山隈稍属声价百倍审拟审验射骑帨巾題目同心莲吞墨危言高论藓驳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