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大辟、割鼻、断耳、宫、黥等五种酷刑。滥用五刑以残民故谓“五虐”。《书·吕刑》:“ 苗 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 孔 传:“ 三苗 之主,顽凶若民,敢行虐行,以杀戮无罪,於是始大为截人耳、鼻,椓阴,黥面,以加无辜,故曰五虐。”《北史·隋纪下》:“淫荒无度,法令滋彰,教絶四维,刑参五虐。” 唐 元稹 《郊天五色祥云赋》:“由五常以厚五德,正五刑以去五虐。”
“五虐”的汉语词典释义及历史考据
“五虐”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专有名词,指五种残酷的刑罚制度。据《汉语大词典》释义,“五虐”特指上古时期统治者制定的五种暴虐刑罚,具体包括黥(刺面)、劓(割鼻)、刵(截耳)、宫(破坏生殖器官)、大辟(死刑)。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尚书·吕刑》,其中记载周穆王斥责滥用“五虐之刑”的行为,强调“刑罚世轻世重”的治理原则。
从历史演变看,“五虐”被后世视为严刑峻法的典型。例如《汉书·刑法志》指出,商纣王因滥用此类刑罚导致民怨沸腾,周代则通过《吕刑》规范刑律以缓和社会矛盾。现代学者考证认为,“五虐”反映了早期中国法律体系的威慑功能,但其过度残酷性逐渐被墨、劓、剕、宫、大辟的“五刑”体系取代。
学术来源参考
“五虐”是古代中国对五种残酷刑罚的统称,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归纳如下:
基本定义
指大辟(死刑)、割鼻(劓刑)、断耳(刵刑)、宫刑(椓刑)、黥面(墨刑)五种酷刑。这些刑罚因被滥用残害民众,故称“五虐”。
历史渊源
据《尚书·吕刑》记载,三苗部族曾滥用五虐之刑,后周穆王命吕侯制定《吕刑》以纠正暴政。原文提到:“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说明其起源与古代部族法律相关。
刑罚内容
延伸解释争议
部分资料(如)提出“五虐”指统治者对百姓的五种压迫行为(食、财、色、刑、势),但此说法未见于高权威文献,可能与原义存在混淆,建议以主流解释为准。
文化影响
五虐之刑反映了早期法律的严酷性,后成为儒家批判暴政的典型案例,强调“明德慎罚”的重要性。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尚书》原文或《汉典》等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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