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忘记美味。多形容沉浸于优美音乐中的精神状态。语本《论语·述而》:“子在 齐 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汉 班固 《幽通赋》:“ 虞 《韶》美而仪凤兮, 孔 忘味於千载。” 唐 张鷟 《游仙窟》:“一时忘味, 孔丘 留滞不虚;三日绕梁, 韩娥 餘音是实。” 宋 王禹偁 《大合乐赋》:“若非审音以知政,安能制礼而作乐,听之忘味,佞邪之道弗兴。”
“忘味”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忘味”字面意为“忘记味道”,常用来形容沉浸于美好事物(尤其是音乐)而忽略其他感官享受的精神状态。该词源自《论语·述而》中孔子听《韶》乐的典故:“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传统典故
孔子因陶醉于《韶》乐(舜时的雅乐),长时间沉浸在音乐的美感中,连肉食的滋味都忘却了。后世用“忘味”比喻对艺术或美好事物的极致专注与投入。
引申含义
部分现代解释扩展其义,指因时间流逝或经历变故,对事物的感受、记忆逐渐淡化。例如,宋代陆游诗句“本自入山缘服玉,不应忘味待闻韶”中,暗含对过往情感的追忆与淡忘。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韶》乐的文化背景,可参考《论语》或古典音乐研究资料。
忘味是一个汉字词语,由“忘”和“味”两个字组成。
忘字的部首是心,表示与心灵相关的事物;味字的部首是口,表示与口腔相关的事物。忘字共有7个笔画,味字共有8个笔画。
忘味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人们通过忘却一些不好的味道来表达对美味的向往。随着时间的推移,忘味渐渐演变为形容人对美味佳肴的遗忘,或者对过去美好经历的遗忘的意思。
在繁体字中,忘味的写法保持不变。
根据古代汉字的写法,有一种表示忘味的写法为“忘韵”,其中的“韵”字表示味道的意思。
1. 吃过一顿美味佳肴后,我很快忘记了平时的烦恼,感受到了忘味的美好。
2. 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往往会渐渐忘记一些记忆中的味道,这就是忘味。
忘记、忘却、忘怀、味觉、味道、味精、味蕾
忘却、忘怀、失味
怀记、铭记、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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