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死鬼的意思、枉死鬼的详细解释
枉死鬼的解释
旧指受冤屈而死的人变成的鬼。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章阿端》:“凡枉死鬼不自投见,阎摩天子不及知也。”
词语分解
- 枉的解释 枉 ǎ 弯曲,弯屈,引申为行为不合正道或违法曲断:枉道。矫枉过正。贪脏枉法。枉己正人(自己身子不正,倒去矫正别人)。 冤屈:枉死。冤枉。 屈就,用于别人,含敬意:枉驾(a.称对方来访自己;b.请对方往
- 死鬼的解释 ∶鬼;坏家伙我们死鬼当家儿的姓王 ∶死去的人不瞒老爷说,不但这凶犯躲的方向,并这拐的人我也知道,死鬼买主也深知道。;;《红楼梦》详细解释.指已去世的人。《晋书·李寿载记》:“省诗知意。若今人所作,贤
专业解析
"枉死鬼"是汉语中具有民俗文化色彩的复合词,字面指"含冤而死的亡灵",其释义可从三方面解析:
一、词义溯源
该词由"枉死"与"鬼"构成。《汉语大词典》释"枉死"为"非理冤屈而死"(来源:《汉语大词典》1997年版),"鬼"指人死后的灵魂。佛教典籍《地藏经》已有"枉死城"记载,指非寿终正寝者所居阴司(来源:《地藏菩萨本愿经》)。宋代《太平广记》收录多则枉死鬼现形鸣冤的志怪故事,印证该词在民间信仰中的根基。
二、语义特征
- 非自然死亡:区别于正常死亡,特指自杀、他杀、冤狱等非正常死亡形态
- 冤屈属性:强调死亡过程存在社会不公或司法不彰
- 执念残留:民间认为此类亡灵因怨气未消滞留阳间,如《聊斋志异》中窦娥化鬼鸣冤的情节(来源: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三)
三、文化隐喻
该词承载着传统司法伦理观,明代《洗冤录》记载检验官需"察枉辨诬"(来源:宋慈《洗冤集录》),反映古人平反冤狱的社会诉求。现代汉语使用中,常借指遭遇不公待遇的群体,如鲁迅《且介亭杂文》以"枉死鬼"喻指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来源:鲁迅全集第6卷)。
网络扩展解释
“枉死鬼”是中国传统文化与民间信仰中的概念,指非正常死亡或含冤而死之人的灵魂。以下是详细解释:
1.基本定义
- 指因意外、自杀、他杀或含冤而亡的人,其灵魂被称为“枉死鬼”。这类人因阳寿未尽,死后无法立即投胎,需被关押在“枉死城”中等待寿命终结。
2.死因分类
- 意外身亡:如车祸、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可控的死亡。
- 自杀或他杀:主动结束生命或遭他人杀害。
- 含冤受屈:因冤案、诬陷等不公遭遇致死。
- 十恶不赦者:部分解释提到罪大恶极之人死后也可能归为此类,因其阳寿未耗尽。
3.文化背景与处理方式
- 枉死城:传说中地府关押枉死鬼的场所,由阎罗王管辖。灵魂需在此滞留至原定阳寿终结,方可进入轮回。
- 民间信仰:认为枉死鬼怨气较重,可能游荡人间,需通过超度仪式安抚。
4.文学记载
- 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章阿端》中提到:“凡枉死鬼不自投见,阎摩天子不及知也。”说明枉死鬼需主动向地府报到才能被记录。
5.辨析
- 部分定义将“十恶不赦者”纳入枉死鬼范畴,可能与“冤屈”本义冲突,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通常更强调非自愿、非自然的死亡形式。
以上内容综合了民间传说、宗教观念及文学作品中的描述,不同地区或文献可能存在细节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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