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朝 永乐 时建立的特务机关。《明史·刑法志三》:“ 万历 初, 冯保 以司礼兼厂事,建厂东上北门之北,曰内厂,而以初建者为外厂。”
外厂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内涵与现代延伸义的名词,主要包含以下释义:
指明朝永乐年间设立的秘密监察组织,由宦官统领,作为“东厂”的分支机构存在。其职能包括监视官员、探查民情、执行特殊任务等,是明代厂卫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机构因常驻皇城之外,故称“外厂”。
外厂与东厂(内厂)、西厂并称明代三大特务机构。据史料记载,外厂主要负责京城以外的情报搜集与案件侦缉,权力一度凌驾于地方官府之上,成为中央集权统治的特殊工具。
在现代汉语中,“外厂”可引申指企业设立在主要生产基地之外的附属工厂,或代指外包合作的生产单位。例如:“零件加工交由外厂完成,以降低生产成本。”此用法强调空间分离与协作关系。
参考来源:
“外厂”是明朝时期的特务机构,其核心含义和历史背景如下:
基本定义
外厂是明成祖永乐年间设立的特务机关,与东厂、西厂等机构同属明朝特有的监察体系,主要负责监视官员、搜集情报和镇压异己。
历史沿革
相关扩展
提示:若需了解明朝特务机构(如东厂、锦衣卫)的完整体系,建议查阅《明史》或权威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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