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田所纳的赋税。《明史·韩王松传》:“请蠲护卫屯租,建邸第,许之。” 清 薛福成 《叙疆臣建树之基》:“地租之中有旗租、地租、屯租等名目。”
“屯租”是古代中国赋税制度中的特定概念,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多个来源解释如下:
屯租指屯田制度下缴纳的赋税,即政府组织士兵或农民开垦荒地(屯田)后,征收的田租或实物税。
屯租制度在不同朝代和地区有差异,例如清代台湾的屯租专门用于军需,而内地则更多用于济运或财政补充。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赋税细节,可参考《明史》或清代薛福成《叙疆臣建树之基》等文献。
《屯租》是一个指代农业税收的词汇,特指农民根据土地面积或产出交纳的一种税款。屯租是古代社会中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用以维持国家和地方的物质基础。
根据《康熙字典》,《屯租》分成了两部分:屯(部首尸,6画)+ 租(部首禾,8画)。
《屯租》一词出自《汉书•律历志》,原文是:“户以室居,税以亩斗,岁有屯租。”意为农民按照宅基地和土地面积缴纳税款。
《屯租》的繁体字为「屯租」。
《屯租》古时的汉字写法为「屯資」。
1. 在古代社会,农民要按照屯租的标准交纳税款。
2. 屯租成为了古代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
屯户、农租、亩租、土地税
租税、耕税、田赋
免税、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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