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语词典

尸格的意思、尸格的详细解释

关键字:

尸格的解释

同“ 尸格 ”。《儿女英雄传》第十一回:“照例相验,填了尸格回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六回:“﹝知县﹞回到衙门,把兇刀和尸格一对,竟是一丝不错的。”


验尸单格。也称验状、尸单。《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若不见贴骨伤痕,兇手怎肯伏罪?没有尸格,如何申得上司过?”《红楼梦》第八六回:“知县查对尸格相符,早知书吏改轻,也不驳詰。”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尸格(shī gé)是古代中国司法检验制度中的专业术语,指由官府仵作(法医)填写的验尸报告文书,用于记录尸体检验结果、伤痕状况及死亡原因,具有法律效力。其核心含义与演变如下:


一、基本释义与字源

  1. 字义分解

    • 尸:指死者遗体。
    • 格:指标准化的表格或文书格式,引申为官方制式文件。

      合称“尸格”即“验尸的标准化记录文书”。

  2. 法律功能

    作为命案审判的关键证据,需由仵作当场填写,监验官(如知县)签字确认,内容涵盖尸体部位、伤痕性状(如“青黑色斜长伤”)、致命原因等(《大清律例·刑律·断狱》)。


二、古代司法制度中的实践

  1. 填写规范

    宋代《洗冤集录》规定尸格需逐项记录“正面、脑后、致命处”等部位伤痕,区分“生前伤”与“死后伤”(宋慈《洗冤集录·验尸》。

    示例格式:

    部位:左肋
    伤痕:斜长三寸,青赤色,系锐器伤
    是否致命:是
  2. 法律地位

    明清时期,尸格是定罪的核心依据。若填写失实,仵作与监验官需承担“检验不实”罪责(《明会典·刑部·检验》。


三、现代演变与术语替代

  1. 法医学转型

    清末司法改革后,“尸格”逐渐被西方法医学的尸体检验报告取代,内容扩展至病理学、毒物学分析(李昌钰《当代法医学》。

  2. 当代使用

    中国大陆现行法律中,该文书统称《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台湾地区仍沿用“验尸格”或“相验尸体证明书”等术语(《刑事诉讼法》第213条)。


四、文化意义与文献记载

  1. 社会影响

    古代公案小说(如《包公案》)常以尸格作为破案线索,反映其公众认知度(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2. 历史文献

    清代《福惠全书》详载尸格填写范例,强调“伤痕尺寸、凶器比对”的严谨性(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验尸》)。


参考文献

  1. 宋慈. 《洗冤集录》. 南宋淳祐七年(1247).
  2. 《大明会典》. 万历朝重修本.
  3. 李昌钰. 《当代法医学导论》. 法律出版社, 2015.
  4.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 北新书局, 1925.
  5. 黄六鸿. 《福惠全书》.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

网络扩展解释

“尸格”是一个汉语词语,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解释:

一、基本词义

指古代验尸时填写的官方文书表格,用于记录尸体检验结果,又称“验状”“尸单”。通常由仵作(古代验尸官)填写,内容包括尸体状态、伤痕位置等详细信息,作为司法案件的重要证据(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记载)。

二、历史背景

  1. 法律用途:在明清时期司法流程中,尸格是判定死因和凶器的重要依据,需与物证(如凶刀)核对一致。
  2. 文学记载:古典小说如《儿女英雄传》《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均有提及尸格作为案件审理的必备文件。

三、其他解释

部分词典提到“尸格”可引申为形容人死后的姿态(如成语用法),但此用法较少见。

补充说明

当前司法体系已采用现代法医鉴定报告替代尸格,该词现多用于历史文献或文学研究领域。如需具体案例,可参考《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六回的相关描述。

别人正在浏览...

办事处悲哀滮滮陛楯闭熄草介巉巉婵娟插嘴搭茬雕棠敌占区胳膊肘子哈啰黑色厚实花棵画妆混抖搂酸蠖屈求伸嘉量讲家家削疾疠金断觿决酒糟鼻急于事功捃摘揩腚看漏垦民垦耨林惭谷愧陵冈灵坐六桥緑林大盗録音机猛寒默祝逆夷拟用弄性尚气谦洽麡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稔熟蛇回兽怕世器双响蜀洛熟手啕嘑田生文抄公免袒喔小客箫心剑态新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