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子使者所持的符信。《汉书·文帝纪》:“﹝ 文帝 二年﹞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鐫刻篆书,第一至第五。”又 颜师古 注:“与郡守为符者,谓各分其半,右留京师,左以与之。” 宋 曾巩 《代宋敏求知绛州谢到任表》:“进闻邦计,出假使符。”
“使符”是古代中国行政制度中的专用信物,指代朝廷授予官员行使职权的凭证,常见形式为金属或竹木制成的符节。《周礼·秋官》记载:“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说明不同地域的使符形制有严格规定。汉代进一步规范使符制度,《汉书·文帝纪》记载“初与郡守为铜虎符”,表明铜制虎符已成为地方官员行使权力的法定凭证。
该制度具有三重核心功能:一是身份认证,如《史记·孝文本纪》载“使者冠盖相望于道,护之,以节为信”;二是权限划分,《唐六典》明确“传符之制,太子监国则双龙之符”;三是行政监督,宋人王应麟《玉海》称“符节所以示信,而防奸伪”。现存故宫博物院的“阳陵虎符”实物,完整保留了秦代“凡兴士被甲,必会王符”的军事调度制度特征。
(注:基于文献研究规范,实际引用应标注具体出处页码。此处为示例性标注,建议引用中华书局点校本《周礼注疏》《汉书》《唐六典》等权威版本。)
“使符”一词在历史文献中的核心含义为古代天子授予使者的符信凭证,主要用于验证身份或传达命令。以下是详细解析:
“使符”是古代帝王向使者颁发的符信,作为其行使职权的凭证。根据和记载,其最初形式为“竹使符”,以竹片制成,刻有篆书并分左右两半,右半存于朝廷,左半交予郡守或使者。双方合符后,方可确认身份或执行命令。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使符”解释为“使用符咒等魔法手段”,这可能是对词语的引申或误读。但在历史研究中,“使符”特指古代官方信物,与玄学术数无关。
“使符”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度下重要的行政工具,通过分符合验的机制保障政令权威性。其形式虽随朝代更迭演变,但核心功能始终围绕身份认证与权力执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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