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北魏 时在市场所置的官秤。《魏书·食货志》:“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镇郡县之市,各置二称,悬於市门,私民所用之称,皆準市称以定轻重。”
(2).俗称以旧制十六两为一斤的杆秤,与以十八两为一斤的老秤相对。
市称(shì chēng)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计量术语,其核心含义可从字义分解与历史用法两个维度阐释:
指“市场交易”场景。《说文解字》释“市”为“买卖所之也”,强调其流通属性。在现代汉语中,“市”仍保留“交易场所”的引申义(如“集市”“超市”)。
本义为“衡量轻重”,《广韵》注“称,知轻重也”。作名词时特指衡器工具(如杆秤、台秤)。
合成释义:“市称”即民间市场交易中通用的衡器或计量标准,区别于官方制定的度量衡体系。
在传统计量体系中,“市称”具有两层典型含义:
指市井商贩实际使用的秤具,如杆秤、戥子等。其计量单位(如“市斤”“市两”)因地域、时代差异存在波动,明代《算法统宗》记载“市秤轻重不一,随地而异”。
与“官秤”(朝廷颁布的标准秤)相对,如清代《户部则例》规定“官秤每斤十六两,市秤约十四至十八两不等”,反映官方对民间计量混乱的监管。
195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立“市制”为法定计量体系(1市斤=500克),使“市称”单位标准化。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推行国际单位制,市制单位逐步退出正式场合,但“市斤”“市尺”等术语仍在民间交易中延续使用。
“市称”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词汇,具体解释需结合历史背景和语境:
北魏时期的官秤
北魏时期,政府为规范市场交易,在各地市场设置了官方统一的秤具,称为“市称”。这一制度见于《魏书·食货志》,要求民间交易必须以此为标准衡量货物重量,确保公平。
传统杆秤的俗称
在度量衡制度中,“市称”也指以旧制十六两为一斤的杆秤,与更早的“十八两为一斤”的老秤形成对比。这种称量方式曾广泛用于民间交易。
与“市秤”的关系
部分文献中,“市秤”与“市称”通用,均指向官方或民间标准称量工具。但需注意,“市秤”有时被引申为成语,比喻公正无私的处事态度(如“市秤之言”),这与“市称”的本义不同。
历史演变
北魏的市称制度是中国古代市场管理的重要措施,反映了早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规范意图;而十六两一斤的杆秤则延续至近代,直至1959年国家推行十两制改革后才逐渐退出日常使用。
如需进一步了解度量衡演变或具体古籍记载,可参考《魏书·食货志》及相关地方志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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