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
审判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中负责案件审理的专业法律人员,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审判员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例如:
审判员属于法官序列,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核心人员,需确保案件裁判的公正性与法律正确适用。
审判员,指的是在法庭上负责审判和判决案件的人员,其职责是依法公正对待当事人,并根据事实与法律作出裁决。
审判员的部首是言字旁,拆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言和宾。言字旁指与言语有关的事物,而宾则表示宾语或接受者。审判员一共由9个笔画组成。
“审判员”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其中“审”指审查、审视,意味着对事物进行详细检查和审议;“判”则代表着判定、判断,即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决定;“员”表示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的人员。因此,“审判员”指的是负责审判案件的法庭人员。
在繁体字中,审判员的写法为「審判員」,保留了原词的意思和结构,只是采用了不同的字形。
在古代汉字中,审判员的写法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一种常见的古字写法是「審判員」,与繁体字类似。古时汉字的演变使得现代审判员的写法与古代有所差异。
1. 他是一名非常正直公正的审判员,深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
2. 这位审判员根据证据和法律充分地判定了被告的罪行。
审判长、审判官、判决、审理、法庭
法官、裁判员、裁判、调解员
被告、辩护人、原告、申诉人
暗投被袋拨烦布怨茶肆尺雪愁肠九转传録畜聚春荣胆欲大而心欲小大士荅焉登孰玷瑕滴里耷拉低头耷脑迩安远至丰貌挂号关辅官征含辞恨愤滑动摩擦还原反本甲吏校勘驾天寄论君子觞疴恙魁纍腊序敛屦沦退蛮荆目空一世模样偏行婆娑没索泼贼清耳悦心青铜学士芟定圣洁奢泰手示素花体统吐话,吐话儿万代万家寨引黄入晋工程五尺童子详扣小里小气销漏小巫小鲜偕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