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完全服罪。《汉书·赵广汉传》:“ 长安 少年数人会穷里空舍谋共劫人,坐语未讫, 广汉 使吏捕治,具服。”《新唐书·第五琦传》:“会有告 琦 纳金者,遣御史驰桉, 琦 辞曰:‘位宰相,可自持金邪?若付受有状,请归罪有司。’御史不晓,以为具服,狱上之,遂长流 夷州 。”
(2).朝服。《新唐书·车服志》:“具服者,五品以上陪祭、朝饗、拜表、大事之服也,亦曰朝服。”
“具服”是一个多义词,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理解,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完全服罪(司法场景)
指在司法审判中,嫌疑人或罪犯对罪行完全承认。这一用法在古籍中常见,例如:
朝服(古代服饰制度)
指古代君臣在朝会、祭祀等重大典礼中穿着的正式礼服,又称“具服”。例如:
注意:现代汉语中,“具服”的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于专业领域或古籍引用。如需更完整释义,可参考《汉书》《隋书》等历史文献。
《具服》是一个汉字词语,通常用来形容一个人的行为态度具备了服从、承担责任的特质。
《具服》的部首是“具”(ju),它的笔画数为7画。
《具服》的发源地是中国,作为汉字的一部分,它的繁体字形为「具服」。
在古代汉字中,「具服」是以一种不同的书写形式呈现的,如「具」可以写作「俱」,以表示共同或一起,「服」可以写作「伏」,以表示屈服。
1. 他对工作充满了具服精神,总是尽职尽责。
2. 她在团队中具服态度端正,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具体、具备、具有、具备、服从、服役、服从、服气、服膺、服服贴贴
恪守、遵守、遵循、遵命、拥护、忠诚
违抗、抗拒、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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