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舍生;丧生。《墨子·兼爱中》:“乃若夫少食、恶衣、杀身而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难也。”《史记·楚世家》:“杀生以明君,臣之愿也。” 唐 卢纶 《雪谤后书事上皇甫大夫》诗:“岂言沉族重,但觉杀生轻。”《水浒传》第四回:“提辖恩念,杀身难报。” 鲁迅 《书信集·致黎烈文》:“ 明 末,真有被谣言弄得遭杀身之祸的。”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二节:“ 李泌 的归隐是要避免杀身的灾难。”
杀身是汉语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舍弃生命”或“自我牺牲”。根据权威辞书释义及文献用例,该词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词义
由“杀”(表终结义)与“身”(身体、生命)构成,本义为主动结束生命。《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6卷第1234页)定义为“以自杀方式终结生命”,如《论语·卫灵公》中“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即用此本义。
引申含义
在儒家伦理体系中,词义发展为“为道义主动牺牲生命”的崇高行为。《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第1125页)补充其引申义为“为实现重大价值目标而献身”,常见于“杀身成仁”“杀身报国”等成语,凸显舍生取义的文化价值观。
历史语用特征
先秦典籍中多与“仁”“义”等伦理概念关联,如《孟子·告子上》提出“舍生而取义”的生死观。汉代《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荆轲杀身以报太子”则体现忠义精神,说明该词在古代兼具道德判断与行为描述功能。
现代语义演变
当代语境中,除保留古典义项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年,第1158页)新增“为保护他人或集体利益而牺牲”的用例,如消防员在火场中的“杀身救人”行为,反映出词义的社会化扩展。
“杀身”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舍弃生命或丧失生命,通常与崇高的道德追求或极端情境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探究古典文献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墨子》《史记》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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