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养老人。 明 徐弘祖 《徐霞客游记·滇游日记十一》:“喧人感念之,共宰一牛,卖为赡老之资。”
“赡老”的汉语词典释义与解析
“赡老”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供给财物或生活所需,奉养、照料年长者,尤其强调对父母或其他直系长辈的物质供养与精神关怀。以下从权威辞书及经典文献角度进行详细阐释:
一、字义溯源与构词解析
本义为“供给、供养”。《说文解字》释:“赡,给也。” 引申为充足、富足(如“丰赡”),特指经济上的供给支持。在伦理语境中,专指对尊长的奉养义务。
指年长者,尤指父母、祖辈。《礼记·曲礼上》:“六十曰老,而传。” 后泛指需被敬养的高龄亲属。
“赡”与“老”组合,强化了经济供养与伦理责任的结合,如《汉书·食货志》载:“养耆老以致孝”,体现物质保障与孝道实践的统一。
二、权威辞书释义
赡老:[动] 供给生活所需,奉养老人。例:赡老抚幼是传统美德。
明确“赡老”为“供养老人”,并列引《唐律疏议·户婚》中“子孙须赡养祖父母、父母”的律法依据,凸显其法律与道德双重约束性。
三、文化内涵与伦理实践
儒家视“赡老”为孝行的基础。《孝经·庶人章》强调“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要求子女尽力保障父母物质生活。
历代律法均规定子孙赡养直系尊亲属的责任。如《大明律》载:“凡子孙违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养有缺者,杖一百。”
传统宗族制度中,“赡老”是家族互助的重要环节,通过族田、义庄等机制保障无依长者生计,如范仲淹设立“义庄”赡养族中老人。
四、现代语境延伸 当代“赡老”概念已扩展至社会共同责任:
参考文献与权威来源
“赡老”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理解: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包括:
赡老不仅限于物质支持,还需关注老人心理健康。对于拒绝赡养的行为,法律可强制子女履行义务,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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