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语。语本《十诵律》卷三七:"痴人,我听啖三种凈肉。何等为三?不见,不闻,不疑。"此谓一般佛教信徒难以立即断除肉食,故小乘戒中设变通之法,允许食用不见杀﹑不闻杀﹑不疑为我杀三种肉食。后因称这三种肉为"三凈"。
2.佛教语。指色6*界第三禅的少净天﹑无量净天和遍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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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凈(sān jìng)是佛教术语,指信徒可食用的三种符合戒律的肉类,源于佛陀为平衡修行与生活需求制定的饮食规范。其核心含义为非亲自参与、非因己意而宰杀的肉类,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未亲眼目睹动物被宰杀的过程。
未听闻该动物是为自己食用而被宰杀。
确信动物非因自己要求或暗示而被杀(如自然死亡或为他人所杀)。
依据《四分律》卷四十二,佛陀允许比丘食用符合上述条件的肉类,以避免乞食困难。
佛陀时代,僧侣依循托钵乞食制度。为减少施主负担与杀生牵连,佛陀制定“三凈肉”作为权宜之计。
小乘佛教(如南传上座部)仍允许食用三凈肉;大乘佛教(如《楞伽经》《涅槃经》)则主张全面素食,认为三凈肉仅是阶段性教义。
汉传佛教受大乘经典影响普遍素食;东南亚佛教地区仍存在食用三凈肉的传统,但需严格符合戒律定义。
《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定义为:“三种清净肉,谓不见、不闻、不疑也。” 强调其作为佛教饮食戒律的特定范畴。
该词反映了佛教“慈悲为本”与“随缘方便”的平衡思想,亦体现戒律适应社会环境的灵活性。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建议查阅中华书局《大藏经》或佛学专业数据库如“CBETA电子佛典”进行溯源。)
关于“三凈”一词的含义,根据现有信息分析如下:
佛教术语的“三净肉”
该词最常指佛教中允许食用的“三净肉”,即符合三种条件的肉类:
历史背景与经典依据
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南传佛教经典,如《律藏》,佛陀为方便比丘托钵而制定此规。汉传佛教《四分律》等文献也有类似记载。
不同佛教流派的实践差异
现代争议与解读
当代佛教界对此存在讨论:
若您所指“三凈”涉及其他领域(如文学、艺术术语),建议补充具体语境以便更精准解释。对于佛教戒律的深入探讨,可参考《五分律》《十诵律》等原始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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